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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21-0813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21-12-09
文  号: 浙教安〔2021〕59号

【主要负责人解读】毛宏芳厅长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毛宏芳就《意见》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意见》?

答:制定《意见》,主要基于以下3方面的考虑:

一是省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5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印发实施《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的意见》,到2021年底前彻底淘汰非专用校车。

二是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需要。近年来,我省各地陆续开设主要服务学生上下学的“求知专线”等学生专线公交亟须规范管理,专用校车运营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的需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以来,我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但一些地方保障水平不高、安全责任不清晰、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进一步完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

问:制定《意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意见》的主要依据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

问: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其主要目标是:持续提升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更加完善,校车运营服务更加科学规范,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更加严格,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符合浙江实际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问: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完善浙江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应坚持“以县为主、因地制宜,确保安全、讲求绩效”,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健全完善部门协同、职责明晰、数字赋能、运行高效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风险,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问: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完善浙江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全面淘汰非专用校车。2022年1月1日起,申请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应当是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技术规范的专用校车,其他类型车辆不予校车许可。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淘汰非专用校车工作,通过更换专用校车、优化公交线路、开行专线公交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学有车坐、坐上安全车。

(二)提升校车服务能力。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且公共交通无法满足上下学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学前教育儿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供校车服务。鼓励校车运营单位通过社会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专用校车在保证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的基础上,需要用于学校组织的学生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由各地制定具体实施规定。

(三)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校车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加强运营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优化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运力配置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分布及上下学时间等因素,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公交线路、班次和站点,优选合规公交车辆和驾驶员,努力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五)加强学生专线公交管理。用于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城市定制公交和农村专线公交,应当坚持公共交通服务属性,符合公交运营管理规范,严禁转变或变相转变为学校包车。鼓励学生专线公交配备专门安全员,提升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农村地区的学生专线公交应当确保“一人一座”,切实保障学生乘坐安全。加大对学生专线公交的财政补贴力度,合理确定公交服务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上下学乘车负担。

问:如何保障《意见》的贯彻实施?

答:《意见》要求,各地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要把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各地平安建设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春秋学期开学前后,由各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因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不力,致使本地发生严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违规接送学生行为,严禁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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