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8050 | 文件编号: 浙教办技〔2021〕5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11-1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元素和代码规范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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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教育魔方”建设,提高教育领域数字化建设与应用能力,形成“1个总体建设指南+N个标准规范”的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省教育厅组织人员编制了《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元素和代码规范第1部分:机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元素和代码规范第2部分:人员》《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元素和代码规范第3部分:资产》等三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加紧按规范归集和清洗教育数据,为教育数字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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