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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803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11-1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杭州市滨江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规定,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24日对杭州市滨江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同时将开展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具体名单通告如下:

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奉化区、温州市龙湾区、海宁市、长兴县、诸暨市、磐安县、江山市、天台县、松阳县。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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