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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956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教〔2021〕4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10-2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教研室推荐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86号),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浙江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虚拟教研室”等31个虚拟教研室作为首批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相关高校要为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首批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纳入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建设。鼓励项目带头人依托“浙江名师网”(http://ms.zjer.cn)创建名师网络工作室,积极开展集体教研、教学研究、资源共享、教师培训等相关活动,鼓励面向省内乡村、海岛等薄弱地区(尤其是山区26县)或省外对口援建地区的大中小学校开设通识类等课程并辐射带动相关学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结对帮扶1县或1校并设立1个实践基地或育人平台,每年开展直播课堂、师生支教、教师培训、社会实践(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教育帮扶活动不少于1次。相关教学实践或研究特色成果获审核认可后,统一标注“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浙江名师网”推广应用。省教育厅按年度对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动态监测。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运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探索和创新名师引领下的资源共享与网络学习共同体培养的机制,加强相关教师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着力增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卢燕,电话:0571-88008990;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名师网)沈清,电话:0571-85245550。

附件:首批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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