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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0013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14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1-1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唐凤芹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严控各类应用进校园 减轻老师家长负担的建议》(闭19号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和家长减负,从源头上减少各类非教育教学应用对学校和家长的困扰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客观看待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应用的不断成熟,各类移动应用应运而生。“互联网+教育”在为教育事业发展赋能增效的同时,也给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很多挑战。

(一)教育移动应用为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优质”和“公平”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互联网+义务教育”、各类教育移动应用为优质而公平的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年省政府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启了我省“互联网+”的新型教育帮扶机制。2019年全省共1458所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为对子,首次实现300多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受援全覆盖。公众评价好评率达99.7%,结对学校的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率分别达89.1%、92.5%、85.9%。2020年扩面至3000余所,覆盖全省义务教育段学校60%左右;评定15个省级“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开展深度试点;并在“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上探索和构建新时代义务教育城乡教育共同体,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教育工作从来就不仅是学校和老师的职责,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家长就是家庭教育的老师,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家庭教育的部署要求,2019年底,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用5年时间,全省70%中小学建成数字家长学校,为家长更好的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是与实体家长学校紧密结合,以“互联网+”思维,通过数字化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跨时空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有效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的新型学习阵地和传播模式。2020年,我省建成浙江省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平台,汇聚上线了30多个市县、学校分平台,共享了全省部分县(市、区)关于推进数字家长学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各地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提供指导借鉴。

(二)聚焦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教育移动应用规范管理。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教育移动应用同样如是,在充分发挥其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作用的同时,也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其良性发展。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2019年,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就引导规范教育移动应用健康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举措,并就教育APP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备案管理进行规范,为各地推进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根据教育部要求,各省依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加快落实教育APP“一地备案、全国通用”和备案全程网上办理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省各级各类学校(除幼儿园外)使用者备案完成率达100%。在学校已备案使用的教育APP中,有国家要求使用的,如安全教育平台等;有省级要求使用的,如之江汇APP等;有区域要求使用的,如杭州家校等;有应对疫情停课不停学需要的直播课平台类,如教育钉钉、希沃易课堂等。

(三)部分教育移动应用管理使用不规范不科学问题加重了学校和家长负担。近年来,教育移动应用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发展、优化师生体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也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特别是少数基层部门在完成相关应用推广时,热衷于“小手拉大手”,将自身考核任务转嫁给家长、学校,对相关应用的注册率、活跃度、完成课时等均提出明确的要求,学校迫于压力督促学生及家长完成任务;有的APP内容严重脱离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在完成相应学习任务时往往需要“全家齐上阵”。这样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加了学生、教师和家长的负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急需进行规范纠治。

二、持续强化教育移动应用规范管理,更好服务我省教育事业发展

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述,针对当前教育移动应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规范教育移动应用审核备案,加大优质移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监管制度责任等方面持续精准施策,不断提升各类教育移动应用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水平。

(一)开展教育移动应用规范使用整治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学期每校开展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不超过3项。2020年10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启动了针对学校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将各类“APP”进校园列为重点整治内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各地进校园活动进行统筹审核,经同级党委教育领导工作小组批准后方可进校园,严禁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进校园、严禁将部门考核任务转嫁给学校、教师和家长。当前,专项整治活动正在进行中,我们将持续关注各地各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打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

(二)严格落实教育移动应用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加强对教育移动应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完成使用者备案,做到“应备尽备”。落实好已备案教育移动应用的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告已审核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信息或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指引,方便学校和家长及时获知备案教育移动应用的相关信息,为学校和家长放心选用教育APP营造良好环境。

(三)狠抓教育移动应用资源供给水平提升。加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内容的审核,确保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应用中呈现的广告与提供的服务相契合。加强分类指导。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用户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限制使用时长、明确适龄范围,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具备论坛、社区、留言等功能的教育移动应用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于当前我省教育系统审核通过的之江汇教育广场等教育移动应用,将严格做好账号管理与登录服务,迭代升级核心应用功能,优化移动端服务水平,持续汇聚全省乃至全国更加优质的家庭教育数字资源,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更好地服务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四)加强教育移动应用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在选用教育移动应用时,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中小学学习类教育移动应用严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双审核”制度。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人:省教育厅法规处李海峰,联系电话:0571-88008842,15924181072)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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