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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18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9-2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号,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阶段性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示范校对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成效自评表》中的指标体系,结合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特色、学科及专业优势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系统梳理示范校建设以来的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建设发展的特色亮点与典型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明确“十四五”时期重点改革举措等,形成《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总结报告》。

二、请各示范校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成效自评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总结报告》等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两种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本科高校报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姚晓敏,电话:0571-88008979,电子邮箱:zj_gjc@126.com;高职高专报职成教处,联系人:詹丹辉,电话:0571-88008886,电子邮箱:8839731@qq.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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