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178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223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9-2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下半年省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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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0〕22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管理,切实减轻师生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教组〔2019〕4号)精神,现将《2020年下半年省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 经审核认定,2020年下半年批复同意的省级进校园项目1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启动下半年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工作,于10月底前公布下半年市县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确保每学期进校园活动控制在5项以内(全国统一部署的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暂不计入总量,应根据具体要求抓好落实,避免重复开展)。 二、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活动开展 严格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防疫优先,守牢底线,安全有序地开展进校园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丰富活动形式,多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线上活动,确保科学防疫与活动实效两不误。 三、建立健全监督反馈机制 9月底前,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进校园活动监督举报电话,由主管业务处室负责进校园活动举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发布进校园活动清单的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确保各类进校园活动规范有序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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