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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15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20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9-1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20〕20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任务部署,决定于11月份举办2020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全民智学,助力“双战双赢”。

(二)时间: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省总开幕式拟于11月上旬在衢州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举办活动周及举办形式,各地活动周在11月前后1个月内安排完成。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和展示我省成人继续教育战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上走在前列、加快打造“重要窗口”中的好措施、好成效和好经验,展示主场衢州市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的精彩活动,表彰先进及文艺表演等活动。

(二)突出线上线下教育和学习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学习宣传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常态化防疫、复工复产复商复学、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网络生活等内容,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展“网课送到家”“微课到手机”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

(三)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充分利用发挥图书馆、科技馆及国家社区教育专网(中国社区教育网)、浙江学习网和第三年龄学堂等公共服务体系作用,鼓励各地组建区域共建共享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等不同人群因地制宜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等活动。

(四)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

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作家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网络互连、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

(五)开展2020年浙江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全省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宣传展示疫情阻击战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贫困地区、服务农村地区学习群体,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从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保民生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启动仪式由浙江省教育厅、衢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社区大学(衢州广播电视大学)等单位共同承办,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协办。

各市、县(市、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中央规定和要求,节俭、高效举办今年的活动周,并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浙江职成教网)做好宣传展示。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各地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4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徐佳佳,电话:0571-88031282;郭耀邦,电话:0571-88031215。邮箱:zj_czjxh@163.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浙江广播电视大学A区803室,邮编:310012。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周仙宝,电话:0571-8800868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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