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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01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7-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出台《高品质“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嘉兴市教育局党委近日出台《嘉兴市教育系统高品质“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星级评定为抓手,对本市中小学校高品质“清廉学校”建设明确了30项具体指标和50条评价细则,进一步深化“清廉教育”建设工程,打造高品质“清廉学校”。

一是清廉建设目标明。《行动计划》的出台,为各地各校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力争到2022年,各地星级高品质“清廉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其中二星级以上高品质“清廉学校”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三星级以上高品质“清廉学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通过三年行动,各地清廉教育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校清廉文化氛围全面形成。

二是星级评价体系新。《行动计划》以“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工程建设为引领,在阶段性经验总结基础上,围绕市委提出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清廉学校”内涵建设,注重与嘉兴教育实际相结合,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相融合,为推动嘉兴市教育治理现代化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构建星级评价体系,高品质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落实。明确一星标准为75分及以上,二星标准为85分及以上,三星标准为90分及以上。

三是与学校工作结合度高。星级评价体系针对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学校规划和章程建设、清廉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小微权力”运行、校务公开、学生诚信教育等师生、家长、社会关心、关注的多个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与学校基层党建、教育事业发展有机结合,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

四是评价考核办法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减轻基层负担,简化评价流程,严把高品质“清廉学校”星级评定的各个环节,统筹开展自主申报、考核复评、抽查、公示等各项工作,确保评价考核工作科学规范,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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