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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016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12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7-0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0〕124号

省台联: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高校台湾教师在地化发展的建议》(119号提案)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高校台湾教师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会同省台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答复如下。

高校台湾教师是我省高校教师队伍中的重要群体,是促进两岸高等教育深入交流合作,推进两岸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互融互通的桥梁,也是我省贯彻落实惠台政策的重要体验者、受益者和宣传者。促进我省高校台湾教师在地化发展,提升台湾教师群体的归属感和获得感,保障台湾教师实现自身价值,有利于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也利于加快两岸融合发展进程。目前,我省高校在册台湾教师共计102人,分布在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温州大学、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21所高校,对所在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省教育厅与其他相关部门一道,认真贯彻《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76条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及实施指南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惠台政策落实、落细,全方位关心关爱台湾教师。

一、落实高校台湾教师职称晋升政策。从2014年开始,我厅已下放高校包括正高级职称在内的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精神,各高校自主制定评聘规划及办法,自主组织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及省人力社保厅备案。有关台湾教师职称评聘问题,我们已要求各高校按“76条实施意见”“26条措施”等做好落实工作,即在浙江高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二、落实台胞子女入学入园工作。2011年,省教育厅、省台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号)。对高校台湾教师在内的台胞子女在我省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政策。文件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原则上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台胞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同等待遇,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纳入政府资助范围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517所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有台胞子女就读,在校学生数近900人。

三、保障高校台湾教师专业发展机会。在人员聘用方面,不断简化台湾教师聘用流程,自2013年起委托各高校根据需要自主聘任,每年年底报省教育厅备案;鼓励高校通过柔性全职引进、聘请兼职教师、客座教授等灵活务实的方式,推进两岸高校学者科研合作。在课题项目申报方面,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一般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中,台湾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社会参与方面,组织邀请在浙台湾青年教师参加海峡两岸青年发展论坛、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为其提供参与和分享两岸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增进对浙江及大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推进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服务。2019年起,我省公安系统启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试点工作,将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大陆)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信息纳入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数据资源库,为持证人提供身份认证服务。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已与47个省级业务系统、11个设区市政务服务分平台完成对接,持证人通过平台认证后,即可与内地居民享受同等在线政务服务。同时,推进出入境证件在重点领域、行业认证应用。梳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8项,通过与卫健、人社、医疗保障、市场监管、银行、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逐一推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落地。

五、改进台湾居民居住证管理服务。我省公安部门进一步简化居住证申领发放流程,推动居住证社会应用落实落地。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基础上,最大限度优化办证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人员身份和居住、就业、就学状况的认证,并将规定的20天办证周期压减至10天。按照“就近申领”原则设置受理点,全省1100余个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均可受理,同时提供预约办证、领证信息提醒、快递送达等便民举措。重视居住证配套政策制定及落地情况。先后与杭州台商协会对接交流居住证社会应用事宜,讲解居住证相关政策,听取台湾同胞意见建议,协同相关省级单位共同做好涉证事项改进工作,积极推动落实持证人的政策享受。

如你们提案中所提到,我省高校台湾教师总体上学历水平都不错,但由于学术背景差异等原因,部分台湾教师,特别是青年台湾教师在课题申请等方面存在“水土不服”问题,置房安家、金融服务也有些限制。下一步,我们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抓好高校台湾教师的惠台政策落实工作。结合你们的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台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针对高校对台湾学术期刊情况不了解、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不好掌握问题,借助我省高校师资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台湾地区学术期刊进行分类认定,方便高校对台湾教师学术成果进行评估。指导高校进一步完善评聘办法,细化相关业绩条款规定,方便台湾教师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材料提交和认定工作。在职称申报过程中,为有需要的台湾教师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导。

二是建立完善台湾教师培养机制。以具备一定基础、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台湾教师为主,学校建立导师帮带制度,与高水平专家结对培养,在研究规划、课题申报等方面进行指导,加快青年台湾教师学术成长。鼓励开展浙台教师项目合作申报,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实力。保障台湾教师培训提升机会,适当照顾,优先安排台湾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论坛等活动,提供更多跨学科、跨高校、跨地域交流合作机会,激励其融入浙江,扎根浙江。

三是继续做好台湾教师生活保障服务。指导督促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做好包括台湾教师在内的台胞子女入学入园工作。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等部门对接,做好高校台湾教师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共同落实台湾教师人才同城待遇相关政策。指导高校加强惠台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台湾教师管理;完善台湾教师信息库建设,以便相关部门为台湾教师提供系统、精准服务。

四是提供更多台湾教师价值实现机会。充分发挥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力量,通过定期组织交流座谈、校内外联谊等暖心服务,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台湾教师参加各类评比表彰等项目。鼓励高校相关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积极吸纳台湾教师,为其参与我省经济、社会、文教各领域事务畅通渠道、提供平台。

当前,我省正处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关键时期,包括台湾教师在内的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相关高校落实好各项台湾教师的支持政策,为台湾教师工作生活提供最优的保障是应尽职责。希望省台联一如既往关心高校台湾教师,指导我们做好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郑璐,联系电话:0571-88008926)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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