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981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10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7-03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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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0〕108号 辛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我省普高、职高比(1:1),从源头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高质量办好我省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建议》(第45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高度关注和热忱关爱。按照政协提案办理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分析了国家和我省高中段教育相关政策和我省实施情况,经同台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多次沟通协商,结合市政府出具的会办意见和我省下阶段工作安排,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以台州市特别是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城区为例,详细分析了台州市高中段教育现状和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做法等情况,指出当地存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匮乏,难以保障初中毕业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愿望”“教育部门对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存在随意性,造成了严重的教育不公平”“初中生心智不成熟,难确定职业方向,强制分流对成长有害”“大部分职业高中专业少,可选择性少,强制入学不利于培养人才”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的根源归结为浙江省在贯彻教育部等四部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时,僵化执行了“普高职高1:1分流”的结果。据此,提出了“省政府适度调整普高和职高1:1比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建设力度”“对职业高中进行优化升级”“探索设立综合性高中”等四项建议。我们认为,提案建立在对当地高中段教育发展特别是高中段招生情况的详细调查了解基础上,提出的建议高屋建瓴、观点独到,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为民担当的精神。 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省高中段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教育投入持续加大,办学模式趋于多元,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仍存在不少短板,一些地方存在普通高中教育布局特别是优质资源布局不合理,区域间高中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相对薄弱,中职教育对学生和家长吸引力不强,高中段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办学的局面仍未很好形成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制约了我省高中段教育的高水平发展。全省高中段教育面上的困难和问题,台州市同样存在,尤其是你市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城区,因为地理位置相对疏离、撤市并区历史相对较短、发展情况有所差异,同我省杭州、宁波等市的各城区相比,高中段教育的情况更复杂一些,问题更多一些。 为推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进一步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要求,2018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制定印发了《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浙教基〔2018〕66号)》,明确提出了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要努力实现高水平发展,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公平、优质、多样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目标,确定了更新教育理念、促进多元发展、优化结构布局、加强条件保障四项重点任务。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正在全力以赴,对照目标推进举措实施攻坚。 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是打造让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是我省高水平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根本保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方向,同我们努力发展高中段教育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是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关于适度调整普高和职高1:1比例。“十一五”及之前一个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扶持职业教育特别是当时相当弱势的中职教育,在普高职高分流问题上,我省确实执行了教育部制订的“1:1分流”政策。2006年,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1:1”。但随着中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到全省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变化和学生家长对高中段教育多样化的入学愿望,“十二五”以来,我省已经率先改变“普高职高1:1分流”的硬性限制。2012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实施全省市县政府职业教育发展考核,明确将“1:1分流”改为“中职与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延续至今已有8年。2018年印发的《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后,我省在制订的《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中,进一步弱化地方普职分流的硬性比例,提出了“设区市统筹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的意向思路。 当然,弱化普职招生硬性比例,不意味着不要办职业教育,不意味着都要引导初中毕业生都去上普通高中。德国、日本等不少发达国家,正是职业教育办得很好的国家,普职教育甚至分流得更早(德国在小学高年级就实施了普职分流)。有一定比例的职业教育分流,是构建完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要支撑。2019年,教育部同各省级政府签订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备忘录,就明确规定“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坚持高中段招生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不动摇”,并对我省明确提出职业高中招生不低于45%的任务目标。不达目标将扣减国务院对省政府年度考核分数。 关于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建设。基础教育的建设职责在地方政府。《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加紧推进高中段教育建设发展。台州市为扩充本市特别是城区高中教育资源,2018年与镇海中学签约合作,共建镇海中学台州分校,目前新校区正抓紧建设;2018年底,在撤并宁溪中学、灵石中学、院桥中学基础上,高标准建设永宁中学,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2019年,迁建三梅中学,并积极研究市区普通高中长远发展,谋划推进台州一中二期、黄岩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新桥中学迁建项目前期工作,努力提高市区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质量、数量,逐步提供更多的优质普通高中学位。 关于对职业高中进行优化升级。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民生就业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发展,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党中央将高规格召开职业教育大会,对新时代职业教育作出新的部署。社会各界要重视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共同营造劳动伟大、技能光荣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办好职业教育,今年省教育厅将实施省级“双高建设”计划,对接我省和地方重点产业需要,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引领全省职业教育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专业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我们还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温州台州职业教育一体化改革试验区”试点,台州市正以此为契机,强化谋划,积极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加强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中职办学水平,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实现中等职业学校的错位、特色发展。 关于设立综合性高中。综合高中在我省高中办学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这些年来,教育政策研究部门已在研究是否有必要恢复举办综合高中。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是高中教育的方向。2018年,《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已对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自身资源优势,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满足不同特长学生的入学需求,以“分类办学、错位发展”为思路,引导学校向科学高中、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传媒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类别方向发展。发挥特色示范高中的引领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以创新实验室和学科教室为载体的学科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的选择性和个性化。我们将积极支持台州市高中在多校化、特色化发展上多做探索、多出成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祝鸿平,电话:0571-88008701、13505812850)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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