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974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7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7-0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0〕71号

杜新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生命教育支持系统,遏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建议》(金17号)收悉。您的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对生命教育支持系统的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观点,对我们开展生命教育,遏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为完善生命教育支持系统,遏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所做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多方保障,不断优化学校生命教育支持系统。

1.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为有效识别心理高危学生,尽早介入对心理高危学生的干预工作,省教育厅根据“早发现”“早干预”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制度建设。2013年,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汇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指导手册,该手册于2014年4月出版,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建设与理论研究,包括《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指导纲要》《浙江省中小学校园自杀事件预防与心理干预实施意见》《学校危机应对体系的构建及危机干预的处理程序》等。下篇为校园危机干预案例精编,为中小学教师提供案例参考。

2015年3月,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号),要求全面建立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并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建设纳入学校平安校园考核指标。2016年,在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档立卡,实施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干预措施。”

2018年,针对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实改进工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精准度和干预有效性的通知》(浙心指﹝2018﹞8号),为中小学校提供了转介的具体流程及省内各地专业心理咨询与医疗机构的名单。2019年4月,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并下发至各学校,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过程中的实施细则,切实提高了中小学教师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

2.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推行中小学心理教师ABC三级上岗资格证书制度。为了让更多的中小学教师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应用,防止师源性心理问题的产生,我省自2006年开始正式推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BC三级上岗资格证书制度,并于2006年发布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修订)》(浙心指〔2006〕1号),明确了三个等级之间的岗位职责与认证办法。2009年,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2016年起,省教育厅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以及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指标中增加了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考核内容,并将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60%的持证率作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的优秀指标,以此来促进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持证率大幅提高,目前,全省已有35万余名中小学教师经过培训认证获得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持证率超过了80%,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得以进一步加强。

二是开展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校教师对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家长与学生,落实省教育厅重点工作任务,自2014年开始开展面向中小学专兼职心理老师、校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群体的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截至目前开展了13期共7000多人的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专题培训,基本实现了全省中小学全覆盖。

为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对学生高危心理问题的筛查能力,4月23日下午,特邀全国知名心理专家赵国秋教授通过网络直播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做《复学后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理》专题讲座。讲座聚焦复学后学生心理问题增加的原因、学生心理危机线索的识别技巧及应对策略等内容。收看教师人数超过19万。5月1日,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分别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家长收看复学后学生心理调适专题讲座《复学后学生情绪调适策略》《复学后家长如何维护孩子心理健康》,截至5月7日,两个讲座的浏览量超过19万人次。

3.优化硬件设施,实现功能室的全省覆盖。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资助偏远地区建设100个标准化中学心理辅导站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93号)要求,按照每个5万元的建设标准,顺利完成了资助偏远地区建设100个标准化中学心理辅导站的任务。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栏24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工程之2017年分解任务,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于2017年4月启动了70%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及3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建设项目,年底均超额完成了建设任务。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省已有884所学校完成示范点建设,完成率达110.5%。同时,目前全省已有6个地市,包括义乌市,所辖87个市、县(市、区)已100%完成标准化建设,全省标准化完成率总体已达98.74%,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提出的建设任务。

4.研制课程标准,不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强化生命教育内容。根据“十三五”规划之项目建设计划,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于2017年6月启动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历时近两年,经过省内外专家两轮论证、两轮征求意见、六次修改,于2019年6月,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同年9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正式出版。

课标以预防性和发展性为原则,以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为目标,凸显了生命教育的内容。在研制课程标准的同时,我省也在积极进行着课程建设,目前,已有2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通过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开始在中小学广泛使用。通过课程标准开发与教材建设,推动了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多管齐下,不断完善生命教育家庭支持系统。

1.利用网络平台,开发和共享家庭教育资源。2016年10月开始,省教育厅会同省妇联,建立专门领导小组和专家团队,由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承办,先后启动两轮浙江家长学校家庭数字资源建设,建成和上线586个优质家庭教育数字资源,邀请近百名省内家庭教育专家重点打造《家庭教育百日谈》《家庭教育圆桌会》等系列微视频节目。同时,向全国范围征集了一批家庭教育优质资源。目前,已初步建成覆盖学前到高中的浙江家长学校课程资源库。2018年5月,“浙江家长学校”数字资源上线暨全媒体平台开通。

2019年,针对部分学生生命意识淡薄,家长心理危机知识匮乏,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理能力欠缺的现状,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面向家长和学生分别开发了《陪伴孩子一起成长》和《在困扰中成长》两个生命教育科普视,并于2019年4月29日—5月31日纳入浙江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要求全省中小学生和家长观看。

2.搭建亲子辅导平台,开展亲子辅导培训。我省在省教育厅,省妇联的领导下积极推进省、市、县(市、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成立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基层广泛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服务站点等。目前,我省35%的市、县(市、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97.86%城市社区、77%的村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2015年8月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联合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校园文化建设专项基金启动中小学亲子辅导示范校项目。经过几年的培育,共评选出46所学校为浙江省中小学亲子辅导示范校。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于2015年8月开始启动亲子辅导培训项目,每年两期,截至目前共举办了8期亲子辅导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地市、县(市、区)也积极配合中小学亲子辅导项目的推进工作,系统规划,组建线上线下的亲子辅导专题研讨制度。

(三)多方联动,提高生命教育社会支持系统。

1.开展医教结合,完善转介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学生心理危机的转介机制,探寻有效防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措施,2019年10月,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省心理卫生协会和浙江康复医疗中心联合设立了“浙江省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融合医学与教育资源,探索医教结合模式。目前,省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已成为各中小学校心理高危学生转介的有效通道,极大地缓解了各地各校对心理高危学生的干预压力,并且在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等四地确定了30所学校加入项目试点,并向全省招募心理志愿者加入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的运作之中。该中心成立7个月以来,已接诊4772人,收治入院292人。

2.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广泛开展心理援助。我省各地市为学生和家长开通了免费的心理咨询热线,为广大家长和学生提供了心理援助。疫情发生后,省教育厅积极动员各地开通面向学生和家长的心理援助热线。全省共计开通省、市、县(市、区)和校级心理热线1240条(其中省级13条),截至4月15日共服务学生和家长29768人次,有效平息了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紧张、焦虑等消极心理的负面影响。开学复课后,浙江省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也面向家长和学生开通了免费心理服务热线,来自医教结合试点学校的14名志愿者承担了热线的转接任务,截至目前一共为1000多名学生和家长提供了心理咨询服务。

3.联合社会力量,净化社会环境。为净化中小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动,从减少中小学生不良社会环境的接触和净化网络环境两方面双管齐下,为学生营造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一方面明令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另一方面,省公安厅对各类网络违法信息都始终保持严打态势,连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有害信息,切断易误导、腐蚀中下学生心理健康的渠道,从源头管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然诚如您所言,我省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支持系统还不甚完善,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现象依然存在且形势严峻,我们还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继续壮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工作的落实。

1.进行分层、分级、分梯队的教师培训。师资力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目前我省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大概1500人,相比全省近6000所学校,心理健康专职教师严重不足,师资力量的短缺和专业化水平不高始终是制约我省各地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共性难题。

目前,在国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背景下,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困境要从“逐步配齐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专业化转型升级”两条路径来寻求解决之道。因此,面向校领导、全体教师和心理委员,开展分层、分级、分梯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形成由校长牵头、心理专兼职教师为主力、全体教师和心理委员为辅力的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和全方位预防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以弥补专业师资不足的共性发展难题。

2.优化评价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近几年,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在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极大的进步,但是同时也发现部分学校功能室的利用率低、心理咨询服务,心理辅导活动课的开设情况也不太理想,需要进一步落实。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进一步修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试行)》,逐渐将“定期开设心理辅导课”纳入现代化学校考核指标;同时,在教师各级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中,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心理辅导工作按相应规定计入课时,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心理辅导工作的落实。

3.进一步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强化生命教育内容。生命教育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和保障,省教育厅将指导中小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生命教育的内容。要求学校以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受挫能力和生命质量,引导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从而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为目的,通过专题课程、影像视频、团体辅导、心理剧等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和渗透生命教育内容。

(二)进一步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和辅导。

1.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家庭生命教育的宣传力度。针对中小学家长对生命教育认识不足,家庭教育观念落后的现状,要求各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妇联、家庭教育学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方联动,不断拓宽家庭生命教育宣传途径,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融入生命教育。省教育厅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指导中小学多形式科普亲子辅导理念和知识,增进亲子关系。全省各级妇联也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宣传《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并组织专家通过专题辅导、网络课程、基层巡讲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与解读。

2.家校合力,加强亲子关系辅导。亲子关系辅导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家校之间密切联系,学校指导家长参与教育过程,共同发挥教育作用。为保障我省各中小学校能够更好地开展亲子关系辅导工作,给学生和家长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指导,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家校合作。定期组织亲子辅导活动,积极进行家庭教育资源的开发,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论坛,家校合作联盟等形式,向家长提供支持和指导,从而帮助家长和学生改善亲子关系。

(三)建立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社会支持网络。

1.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实现联防联控。建立学生生命教育社会支持系统,遏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仅仅依靠教育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省教育厅一方面要继续优化医教结合,完善转介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与卫健、妇联、公安、文化与旅游、民政、街道或社区等跨部门的合作,各自发挥资源和平台优势,共同制止和预防极端事件的发生,实现联防联控,共同建立生命教育社会支持系统。

2.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扩大社会服务。省教育厅在继续壮大学校心理老师服务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同时,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吸纳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参与儿童公益事业,开展青少年儿童心理支持相关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力量,更好地为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

完善生命教育支持系统,遏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卫生、妇联、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努力,省教育厅将在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系,形成多方合力,为中小学生提供更专业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经常给我们提出批评和建议,使我们的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联系人: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吴贤平,电话:0571-87757316)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