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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027 文件编号: 浙政教督办函〔2020〕3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7-1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政教督办函〔2020〕30号

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评价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确保“两手抓”“两战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推进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发展教育的工作职责。

(二)评价原则。以市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为评价重点,聚焦国家、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切实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二、评价内容和体系

(一)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提出的政府重视、立德树人、保障到位、管理规范、人民满意等5方面的内容,以及有关教育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二)评价体系。依据《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开展评价,共有16条评价指标,24个测评点。详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和要求

(一)评价对象。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不对所有设区市开展实地督查,继续实地督查1/3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复查部分市县在2019年履职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查地区名单详见附件2。

(二)自查自评。请被督查地区围绕督导评价体系中的测评点,对本区域近年来(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每个测评点的自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最终形成本区域的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查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自评报告要客观准确、数据详实、内容全面、事例具体,字数不超过5000字。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于8月31日前以政府名义,书面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督导办)。测评点的自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网络评价系统(网址:http://www.zjzflzpj.com)即可,无需上报纸质材料。评价系统将于8月1日起开通(操作说明和账号另行通知)。

(三)第三方监测。省督导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测评点进行监测,同时面向社会、教师和学生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实地督查。采用“网络预审+实地督查”的方式,省督导办组织专家对各地上传的自评材料进行网络预审,列出各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据此制定实地督查方案,于9—10月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方式包括政府见面会、专家咨询、查阅文件、检查学校、走访部门、随机访谈等。实地督查的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五)意见反馈。省督导办根据自评、监测和实地督查情况,总结被督查地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梳理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书面反馈被督查地区。

(六)整改复查。被督查地区政府根据省督导办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意见,制订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当地教育督导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其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报告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以政府名义报送省督导办。省督导办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七)发布报告。省督导办组织专家,综合自评、监测、实地督查、整改复查等情况,形成政府履职评价总报告、分县报告及奖惩建议。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议后,正式发布督导报告及结论。对评价结论存在异议的,在收到评价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督导办提出申辩意见。

四、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作为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或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地区,按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约谈问责、通报批评或惩戒处分。

五、其他事项

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价内容和时间等要求,认真梳理近年来履行教育职责有关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文件档案材料齐全,数据内容客观真实,严禁数据造假和伪造材料。

联系人:鲍铁虎,电话:0571-88008892,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004室。

附件:1.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doc

   2.市县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被督查地区名单.doc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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