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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943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6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6-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杭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0〕67号

陈萍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信息学与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助力“一号工程”的建议》(杭30号建议)悉。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数字经济作为我省经济发展“一号工程”,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我省重点打造的科技创新高地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创新发展高地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厅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和大数据领域人才培养。

一是不断加大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着力推进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学位点建设,2019年在国家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点对应调整中,增列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本科高校新增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人工智能相关专业21个,招生1700余人;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35所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设有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2019年在校生7000余人;14所高职院校设有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2019年在校生1000余人),8所高职院校设置了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

二是鼓励支持高校引进国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办学,加强人工智能研究机构建设。2019年支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作为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得教育部批准。联合学院将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2个本科专业和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2个硕士专业。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省重点建设高校主动对接之江实验室建设,通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多种渠道,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网络空间安全等前端科研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承担之江实验室制度建设软课题研究,并选派教师到之江实验室挂职。支持浙江理工大学等高校设置人工智能研究院,支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成立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支持浙江工商大学和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共建浙江工商大学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

三是着力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近年来,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我们组织开展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目前已认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相关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6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2019年统筹推进省级“五类一流课程”建设,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已认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相关课程省级线下一流课程2门。加大职业院校学生新技术素养培养力度,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增加新技术素养课程,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把《人工智能概论》作为全校学生的公共素养课程开设,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互联网思维》校本课程,系统讲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知识。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进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西湖大学等高校聚焦比较优势领域,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投入。支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报浙江省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引导有关职业院校增强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支持一些高职院校联合相关院校和行业企业,以信息类专业为依托,成立相关协会组织,加强信息化应用相关企业的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培训。以赛促学,支持举办浙江省大学生机器人、智能汽车、电子设计、程序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等人工智能相关竞赛,在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明确鼓励“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据统计,2019年我省共有107所高校参赛,参赛项目27410个,参赛大学生达206639人次。

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数字经济学科专业建设。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集成电路、量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增设新专业。围绕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改造传统专业,强化数字经济模块课程建设,大力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要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加大对相关学科的投入,促进相关学科交叉发展。推进电子信息学科与经济、管理、机械、材料、医学等学科的深度融合,形成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高水平数字经济支撑学科。强化理工结合,大力提升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建设水平,为构建数字经济核心、支撑学科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是要强化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领域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围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深化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方的深度合作,坚持需求导向,瞄准区域数字产业发展重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培养方案制定、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等。探索校企共建数字经济行业特色学院。鼓励高校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相关学科专业和行业企业资源,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产业学院或“产业班”。积极探索二级学院(系)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形成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着力培养数字经济急需人才。既要加强数字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更要完善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体系。要加快调整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计划,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材和教学内容,推进“互联网+教学”,强化专业交叉、跨学科培养。推动高校教师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多渠道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师资队伍。支持高校师生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活动,加大和促进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四是要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鼓励高校以现有重点学科为基础,整合相关学科,开展交叉研究,建设数字经济研究院、实验室。引导高校聚焦数字经济基础理论研究、核心关键技术创新,以重大项目为牵引,以任务分工为纽带,协同多学科研究人员开展合作攻关,推进研究成果的孵化、转化。鼓励、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建设数字经济领域智库建设,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对制造业、农业、文化产业、贸易、金融、国家安全等重大、热点、前瞻性问题开展战略研究与政策研究,形成若干高水平新型科技智库。加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高校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周琼,电话:88008975)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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