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915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3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6-2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65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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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0〕38号 胡晓杭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金65号)收悉。你们提出的“加强高校精神医学科普宣传,构建医校结合高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心理咨询中心及危机处理制度”等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我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我们将结合实际吸收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建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全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 (一)构建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2019年修订《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设标准》,各高校都建立了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我们还成立了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中心、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设立浙江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热线,聘请我省心理健康专家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二)持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各高校根据《建设标准》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各级各类的专题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各校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和督导的平均学时为38学时,其中最多的达到150学时。目前,我省共有心理健康专职教师180人左右,兼职教师1200人左右,其中97%以上教师考取了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辅导员队伍中,有近50%已获得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三)深入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和宣传普及教育。目前,全省95%以上的高校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所有高校都开设了门类众多的选修课,并组织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工作。各高校都设立了心理咨询和辅导室,院(系)级心理辅导站、学生公寓心理辅导室,通过个别咨询、网络咨询、团体辅导、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与服务;三是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通过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心理档案,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群体”的监控,构建“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机制;四是注重加强与卫生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校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定点联系制度、心理危机会诊制度,并及时提供“绿色通道”,超过80%的高校与专业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建立了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 尽管我们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总体良好,心理素质优良,心理调适能力不断提升。但是,诚如你们所述,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诸多因素影响,特别是人际、学业、社会适应、就业等方面的困扰,大学生是心理行为问题的易感人群,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各类心理问题易产生叠加效应,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仍呈多发态势。 二、下一步工作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由厅党委副书记干武东领办,相关处室共同研究落实。我们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卫生、公安、宣传等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强大合力和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辐射范围,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平台,突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局限性,不断提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和成效。 (一)转换工作视角,以提升全体学生心理素质为宗旨,实现从“消极”向“积极”的转变。坚持发展性为主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从危机应急转变到以教育为主、预防为先,做到提前发现、提前处理,尽可能避免危机的发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从防治心理疾病、干预心理危机,转向积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由重点面向有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转向面向全体学生。 (二)努力细化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内容,规范心理健康教育的精准实施路径,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根据时代发展的特点和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的阶段特点,充分利用课堂教育、班团建设、团体辅导、网络多媒体教育、社会实践等教育手段和途径,通过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品质和综合素养。每年组织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9月新生心理适应宣传活动节、6月毕业生宣传活动月等系列主题活动。倡导大学生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参与志愿服务,直观了解精神障碍,树立可防可控的意识。督促各高校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三年内80%以上的高校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推行精准化个性心理咨询,重点扶持10—15个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在咨询环节、预约环节对高风险的学生进行有效的识别,优先安排咨询。加强危机干预体系建设,完善心理测评方式,建立重点人群档案,并逐步推行“一人一档”制度。健全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心理危机快速反应机制,推行危机干预流程标准化,争取在两年内90%以上高校完成危机预防干预体系建设。 (三)加强资源整合,构建学校、家庭、医院联动协作机制。增进区域资源整合,发挥优势高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示范基地、高教园区等优质资源的引领辐射作用,全面带动我省高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提升。建立新生、毕业生、重点关注学生家校联动机制,家校联系反馈机制、定期家访沟通机制、家校协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到2020年90%以上高校实现家校互联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精神卫生机构的专业优势,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建立高校和行政区域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双向联动机制,设立20个高校医联体试点单位,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联合长三角、省内精神卫生专家,建立浙江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远程指导与咨询系统,及时有效指导学校处置心理危机事件,提高危机干预指导的应答效率。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自杀预防日”等主题活动,组织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团队,到高校为师生开展有正对性的心理健康辅导和科普讲座,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重点加强专职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培训,提高兼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能力与水平。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打造心理健康教育队伍梯队,专职教师60%以上获得通过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的注册心理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师资格认证;思政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导师)80%以上获得初级、中级心理育人证书。每年开展危机案例分析和督导,力争80%以上的专职教师参与督导培训。健全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后续培养机制,提升心理健康工作专职教师职业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倡导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志,加入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队伍中。 感谢你们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宣教处丁晓,联系电话0571-88008953)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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