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909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2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6-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8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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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0〕25号 徐美珍、胡华、龚乐瑛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建议》(第385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关心。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班主任队伍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教书育人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班主任对学生的学习生涯影响深远,一个好的班主任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关系到党教育方针的落实。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3月,省委车俊书记在全省教育大会上要求健全班主任激励机制,适当增加班主任的岗位津贴,在评优评先中给予政策倾斜,构建专业发展平台,拓宽班主任成长渠道,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省教育厅一直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班主任素质提升。为提升班主任建队育人的基本功,推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我省每年坚持举行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参赛对象为45周岁及以下、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在编在岗的普通中小学中青年班主任。通过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促进各地关心关注班主任的培养,引导更多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提升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加强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以工作室领衔人名字命名、组合若干优秀班主任开展班主任工作研究,集合力量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推广先进经验,改进提高班主任工作方法,培养、指导各级各类班主任专业成长的合作共同体。2018年我省确定了首批73个“浙江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培养、引领青年班主任,促进班主任素质提升。2019年通过复评确定15个优秀工作室,58个合格工作室;同时新确定52个为第二批“浙江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2020年将对首批及第二批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开展系列培训,发挥班主任名师及骨干的辐射作用,从而培养专业化发展的班主任及班主任团队。 三是完善班主任激励机制。2018年推动印发《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以及一线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要向班主任特别是长期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2019年全省在100所中小学校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对班主任都作了一定的倾斜,例如:杭州第二中学、宁波效实中学和绍兴市滨江小学等学校,对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满15年且仍在班主任岗位的教师,在评聘中给予倾斜,引导更多的优秀教师坚守班主任岗位。 四是提高班主任岗位地位。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各地和学校普遍优先落实班主任人选,给予优先岗位聘任,吸引优秀教师主动申报班主任。据统计,2017—2019年,全省主动申请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数量达15.6万人次,很多学校都超过了实际需求量。永康市还探索建立班主任库的好做法,每所学校结合实际,建立有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组成的班主任库,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等人选也优先从班主任库中遴选。加大优秀班主任选树力度,舟山市职业学校的张赛芬老师,常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 中小学校班主任相对其他教师,责任更大、付出更多,学生又个性鲜明、难以管理,家长期望很高,班主任承担的压力特别大,以致一些中小学校出现了“班主任”危机,需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关心关爱。 一是切实减轻班主任的工作负担。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袁家军省长批示要求贯彻落实,纳入省委2020年发文计划。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里批示要求,我厅把起草落实文件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从年初就开始调研教师负担现状和问题,广泛听取基层教育局、学校和一线教师的意见,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的起草。代拟稿从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从严规范督查坚持评比考核、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从严规范精简报表填写等四个方面,列举了13条可操作、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新举措,要求各地加强组织保障、机制保障和督查保障,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目前代拟稿正在按程序征求意见后,正式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印发。我们相信,通过党委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包括班主任在内的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一定能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与班主任岗位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具体方法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从实施情况看,各地在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班主任津贴的同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分配中,根据考核情况对班主任都给予一定的奖励,但奖励额度各地差异较大,有的学校仍不能有效吸引优秀教师从事担任班主任。我们将继续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市地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的指导,在收入分配中充分体现班主任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业绩,逐步凸显班主任的价值和地位。 三是探索拓展班主任发展渠道。目前,国家和省严格控制表彰项目,按原计划2020年要开展的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等表彰项目,今年已经明确不再表彰。为此,您提出的设立省优秀班主任、浙派名班主任以及发放荣誉证书的建议暂无法实施,请您谅解。您提出的建立班主任职级制度,完善班主任专业化水平和专业化发展通道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在山东省等省份也有实施,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探索具体实施路径和办法。省特级教师每四年评选有一次,在谋划2022年省特级教师评选中,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给包括班主任在内的从事德育教育的教师更多的参评机会。 建设一支优秀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将继续高度关注全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班主任,多渠道提升班主任的幸福指数和岗位吸引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关心。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徐建强,电话:0571-88008940)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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