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6882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0〕1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6-1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杭39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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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0〕18号 方建春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美好教育,缩小城乡差异的建议》(杭39号)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很好,一些建议我们正在重点推进和落实。结合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县域层面优质教育资源政策供给问题 一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2019年,省政府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推进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列为民生实事项目,开启了我省“互联网+”的新型教育帮扶机制。2019年全省共落实1458所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为对子。建立了县域内城乡、市域内跨县、省域内跨市三种城乡学校结对模式,受援的乡村学校占全省义务教育乡村学校的60%,首次实现全省300多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受援全覆盖。建成了满足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省推行面向学生的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和面向教师的网络研修、名师网课集体观摩等四种帮扶形式,极大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共享。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推动我省“互联网+义务教育”:扩大“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覆盖面。今年,“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学校数量增加到2000所以上,乡村学校受援覆盖面达80%。建设“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今年5月已认定公布15个市、县(市、区)为省级“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2022年将择优公布若干个省级“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 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高中教育”有效路径。在以“选择性”为核心的新高考改革背景下,依托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优势,加强面向全省的数字课程和资源建设与共享,支撑高中段学生选择性学习。近年来,省教育厅加大“之江汇”教育广场的建设,汇聚共享教师、学校和社会各界的优质资源,推进高中教育“互联网+”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与服务。省教育厅主要从三方面作积极尝试和努力:1.建设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项目。该项目2012年启动,目前已建成省普通高中选课管理系统和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以学科核心素养为逻辑起点,平台已发布9批次选修课网络课程1436门,平台访问量突破855万人次,电子教材全册下载量超过13.7万(册)次。课程覆盖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和综合实践4大类和1门高校选修课程。从课程的呈现形式看,选修课网络课程分为电子教材类和教学视频类两种,目前,已经发布电子教材类课程1192门、教学视频类课程244门和视频直播类课程3门,面向全省高中段师生,实现“课程共享、分校组班、自主选课”一站式服务,以满足不同潜质的学习者个性化学习需求。2.积极探索“互联网+名校”优质学科教学资源共享与学科联盟建设的新机制。全省68所优质高中学校参与学科数字资源基地校建设,已建高中学科教学资源58365件、精品微课程461门、直播课程285门。通过学科数字资源基地校建设,推广一批符合新课改要求和符合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的高质量数字教育资源,培养一支资源建设与应用的学科骨干教师,培育一批特色教育资源建设与创新应用典型。2020年疫情防控“停课不停学”期间,有24所高中学科数字资源基地校,开发、编制了1271节网络直播课程,面向全省开放学校精品微课程958节,供全省师生点播使用。3.按照“1位名师+10位学科带头人+N位网络学员”的模式创建名师网络工作室,发挥“互联网+名师”的引领带动作用。建成浙江名师网,101个高中学段的特级、正高级教师,开设了名师网络工作室,汇聚精品教育教学资源92.7万件,开展名师直播活动521场,其中,面向教师专业发展的“名师面对面”活动243场,面向学生的“名师带你学”活动186场,携手乡村名师课堂92场。名师网络工作室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的混合式研修活动,开展线下送教活动216次,研修活动3796次。高中的“互联网+教育”其形式和着力点与义务教育会有所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加强评估,总结经验,推广成功的做法。 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您提出的“持续深入实施新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建议很好。杭州市早在1999年在全国率先推行集团化办学,2018年又推出新名校集团化战略。近年来衢州、嘉兴、丽水、义乌等地都出台文件,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今年,“探索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城乡孩子同教育同培养”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重点改革事项。省教育厅今年已将“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覆盖所有乡村小学和初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正在研制《推进新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拟以县域内为主,建设融合型、紧密型、松散型等类型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建立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为基础的新型城乡教育共同体,重点打破校际管理藩篱,在师资调配、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和激励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突破,争取到2022年实现城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对于您提出的“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的示范性学校及优秀教师给予相关保障”的建议,我们已在研制指导意见中充分吸纳,提出了优化激励机制的具体政策举措,近期将发各地教育局和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 四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是全国统一部署的行动,此项改革列入今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我省招生方案今年1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3月9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11日发布,在全省范围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人民群众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普遍认同。至5月中旬,各市均已出台义务教育招生落地方案。目前,各地均在按招生新政平稳有序实施民办学校招生,这将切实改变部分民办学校掐尖招生、加剧社会焦虑的现象。 二、关于加大对县域层面教育投入问题 我省各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城乡基础教育经费政策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公用经费保障、学生营养改善、困难学生资助、免费提供教科书提供、教师工资保障、校舍维修改造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城乡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对市、县基础教育阶段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4.41亿元。 一是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有关经费补助政策。全省城乡义务教育落实实施免杂费政策,落实“免费教科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我省继续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基准定额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各市县按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做好公用经费补助工作。按教育经费统计口径计算,2019年我省实际生均公用经费已达小学3360.5元/年、初中4966.2元/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2019年省级财政投入1.3亿元,共有约14万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了营养餐。 二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我省出台《浙江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均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19年省财政安排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提升资金3亿元,年度开工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基建项目31个,开工校舍建筑面积达37.1万平方米;完工基建项目8个,完成项目投资15.9亿元,全省标准化学校达标率为 95.8%。 三是改善城乡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自2019年预算年度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集中解决10个地区在教育信息化方面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注重资源的利用,扎实推进在“互联网+”环境下精准教学、同步课堂等“智慧教育”模式在教与学等诸方面的应用,补齐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短板”。此外,为支持城乡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省财政每年统筹7.5亿元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支持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硬件条件改善。2020年我省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安排投资50亿元。 四是制定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待遇政策。修订完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推进各地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要求。在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同时,省委、省政府给予农村教师特别的关爱,出台了相关待遇倾斜政策。2008年建立农村教师任教津贴,2019年惠及全省18.5万名农村学校教师,年人均水平约3000元。2014年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2019年惠及11.8万余名条件特别艰苦、地理位置特别偏远的农村学校教师,年人均水平4500元,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还有11.7万名农村学校教师纳入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发放范围。在国家和省倾斜政策基础上,各地对农村学校教师也建立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倾斜政策,惠及6万名农村学校教师,年人均水平2500元。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分配导向。 五是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要求,推进全省各地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关于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对到乡村中小学任职的大中专毕业生,提前转正定级,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对在乡镇以下任职的教师浮动一级薪级工资。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制度,对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特岗津贴。 三、关于加大对县域层面教育人力保障问题 一是统筹保障县域教师编制资源。近年来,中央对编制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要求增减平衡,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整,满足发展需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破除当前中小学编制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关键是需要做好资源统筹和规范管理,创新供给方式,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今年我厅将联合省编办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挖潜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贯彻意见》。在教师编制统筹管理方面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通过清理规范和精简压缩,将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第二,在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市域、省域的统筹调剂,探索建立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新机制。第三,创新管理和培养方式,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动人员合理流动,提高人员编制使用效益。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乡镇)内走教、对口帮扶指导等方式,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逐步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员等问题,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合理均衡配置。 二是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着眼于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推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区域、学段和教师改革全覆盖,努力使城乡优秀教师资源的配置更加均衡。2017-2019年全省从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交流到农村小学和薄弱学校的校领导1788名,骨干教师4710名,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教师7340名。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深化改革,把“县管校聘”改革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教师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保障县域层面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深化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机制。努力打破校长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注重县域内编制、岗位和优秀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科学设定专业技术岗位尤其是高级教师岗位,引导优秀教师为了业务发展从超岗学校流向空岗学校,从城区学校和名优学校流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使优质教师资源惠及更多的学校和学生。据统计,2017-2019年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中,校领导4896名、骨干教师9552名、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24160名。 四是强化县域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保障。2010年起我省承担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改革,经过近10年的改革与探索,已形成“覆盖全员全程、教师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开放竞争、过程管理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具有显著浙江特色的现代教师培训制度。全面推进实施《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城乡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进修与学习。 五是加强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全省已培育形成省、市、县三级名师网络工作室820个。截至目前,名师网络工作室招收学员37万余名,资源共建共享337万条,其中名师资源近30万条,开展线上线下研修活动1.65万次,访问量超过1.9亿人次,形成了活跃的研修共同体。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招收各地学科带头人累计3700多人,其中1/3以上来自乡村学校。 虽然我省在统筹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县域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缩小城乡差异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但离美好教育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区域、城乡、校际共享方面任重道远,对浙西南地区教育扶持还有待更加精准。我们将以克难攻坚的精神,积极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朱国清,电话:0571–88008830)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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