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学前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315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11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6-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20〕1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1号)精神,指导幼儿园在开园复学后做好疫情防控与幼小衔接工作,引导家长实施高质量的家庭育儿与陪伴,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如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及方式

活动时间:5月下旬至6月底。

活动方式: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线上直播讲座、联动教研、远程答疑、优秀案例推广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宣传月活动重点

(一)针对复学期间幼儿园及家长的现实需求,组织学习家园合作、亲子陪伴等优秀案例,多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家长科学育儿的相关指导。

(三)组织开展幼小衔接活动,有效防范“小学化”现象。

(四)大力开展“安吉游戏”推广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本地区宣传月的活动情况总结和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处,我们将择优推荐给教育部基教司及省教育厅官方宣传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二)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要将本地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通过钉钉发给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何春玲,电话:0571-88008839、13605810673。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