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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317 文件编号: 浙政教督办〔2020〕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6-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政教督办〔2020〕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教育部下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要求从2020年起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功能区等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审核认定,省级教育督导机构为主组织实施。我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doc


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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