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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3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5-2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部署校园饮食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前即将进入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病菌繁殖快,食物易受污染,再加上人体消耗大、免疫力降低,是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的多发高发季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防线一旦失守,极易引发群体性感染,进而产生放大效应,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切实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加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化创造良好条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措施,近期专题就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作一次排查分析,堵塞漏洞、强化管理。要层层压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工作规范和刚性要求,并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每一个食品配送单位,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不仔细并造成严重卫生安全事件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加强校园饮食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排查

经过疫情期间较长时间的停课停学,与饮食相关的部分设施设备长期停用,卫生与安全风险大大增加。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自来水源、饮用水管等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洁维护,并形成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对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和用餐场所也要保持严格的检查力度和频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食堂和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规定,各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全面排查。

三、严格落实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当前,关于学校饮食卫生的规定制度已比较周全详细,关键是要把制度作为日常规范,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和行动上。

■ 近期要重点加强对食堂和餐饮的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

■ 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以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学校食堂要严格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采购的原料。

■ 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第一标准和首要依据,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要加强对配送食品的监管,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 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 中小学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高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四、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尤其要针对夏天来临时期呼吸道疾病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以及可能引发的中暑症状、诺如病毒感染等情况,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牢记“吃熟食、喝开水、勤洗手”的要求,教育学生不买校园周边及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野菜和来历不明的食物。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分餐制、推行“公勺公筷”,适当加强体育运动,合理平衡膳食,提高自身免疫力。

五、完善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各地各学校要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机制中增加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完善饮食卫生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处置和评估等工作机制。监测到学校出现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事件舆情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各地要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快速处置,严守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底线,巩固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成果,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和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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