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201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5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4-0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上半年省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目录》的通知 | ||||||||||||||||||||||||||||||||||||
|
||||||||||||||||||||||||||||||||||||
浙教办函〔2020〕5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教组〔2019〕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管理,提升进校园活动效果,切实减轻师生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现将《2020年上半年省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经审核认定,2020年上半年批复同意的省级进校园项目2项(见清单)。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启动上半年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工作,争取于4月底前制发上半年市县级进校园活动清单并公布,确保学校每学期的进校园活动控制在5项以内(全国统一部署的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暂不列在数量限定范围之内,请根据具体项目要求抓好落实,避免重复开展)。 二、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活动开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防疫优先,守牢底线,安全有序推进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丰富活动形式,尽量以网上活动、线上活动为主,确保科学防疫与活动实效两不误。 三、健全完善监督反馈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公布2020年上半年省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公告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清理处置违规进校园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应主动公开本地区进校园活动清单及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完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各类进校园活动规范有序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 2020年上半年省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