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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20-0685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20-04-02
统一编号: ZJSP04-2020-0004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浙教财〔2020〕15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解读.jpg

ZJSP04-2020-0004

浙教财〔2020〕1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人民银行,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各省属高中学校(含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doc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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