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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22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4-1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我省调整2020年部分教育考试招生安排
发布日期: 2020-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对2020年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做相关调整。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中考统一安排在6月26日至27日,取消2020年中考体育测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高考统考和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在7月7日至10日举行,成绩公布、志愿填报等时间相应顺延;体育类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安排在5月17日;体育术科测试安排在5月29日至31日;学考安排在7月17日至19日。

通知要求,对于三位一体招生,本省属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高考后10天内进行,其中浙江警察学院的体能测试安排在6月上旬举行。对于单独考试招生,中职学生语文、数学科目考试安排在7月7日举行,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安排在7月8日举行。对于高职提前招生,高校组织的测试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于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推迟到与高考同时举行,高职提前招生时,中职学生的职业技能成绩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操作成绩为主,高校在测试中可对考生的职业技能理论基础作必要的测评。

通知明确,专升本考试安排在6月6日举行,6月底完成录取;全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在6月7日至9日举行;高考招生体检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设区市安排。此外,如以上时间安排与国家确定的考试时间相冲突,将另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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