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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场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关于开学时间的回答
发布日期:2020-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通过电视、网络直播的方式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省律师协会会长、一级律师郑金都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有的省、市已发布通知,2月底之前不开学。浙江关于开学是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当前疫情的发展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有一个安全的校园学习环境,浙江决定大中小学(包括幼儿园),2月底前不开学。浙江将密切跟踪疫情控制情况,综合研判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将提前公布。


自正常寒假结束至正式开学的这段时间内,全省各地各学校将组织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在家学习、开展体育锻炼和劳动实践,并提供适当的心理健康辅导。省教育厅将加强线上教学课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希望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在正式开学之前,不得提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聚性活动,各类面向学生的培训机构也要暂停线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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