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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80 文件编号: 浙教防控办函〔2020〕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2-0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防控疫情延迟开学期间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防控办函〔2020〕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全国和全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令和有关最新部署要求,我省中小学、幼儿园2月底前不开学。经研究,现就防控疫情延迟开学期间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防控疫情是当前全省上下的头等大事。延迟开学是最大限度减少学生聚集,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管控举措。为解决延迟开学期间学生不能到校上课问题,发挥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优势,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在全省各中小学校全面组织实施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改线下上课为线上上课,改在校学习为居家学习,做到“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确保学校新学期各项教育教学目标如期实现。

二、实施原则

(一)师生安全健康与学业有保障相结合。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有关防疫响应解除前,严禁组织线下集中学习和集中培训活动。学生全部在家中进行在线学习、自学和活动,做到学生不入校,教师少出门,确保师生平安,确保学生学业不受影响。

(二)学校实施为主与平台支撑为辅相结合。坚持以中小学校为主体提供线上课程、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之江汇”教育广场和各地资源平台为辅助提供线上教育教学资源,推动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三)线上教育教学全覆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线上教育教学活动要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科全覆盖,同时要因地制宜,切合校情、师情、学情、生情,不搞一刀切。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兼顾,支持和帮助所有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一起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完成基本教育教学任务。

(四)教师线上授课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授课既要教授知识技能,更要加强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引导,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三、实施准备

(一)方案制定。各地各校都要制定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单独制定;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可以指导学生居家综合学习实践活动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线上教育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向家长提供适合幼儿居家游戏的各类资源和亲子互动的活动素材,提高亲子陪伴质量。

(二)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以学校为主,不具备条件的以县(市、区)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录播和点播教学。各地要优化已建平台或有针对性地选用成熟的第三方工具平台作为线上教学的工作平台,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推介和辅导资源制作、发布、交互、共享等方面的技术工具,满足“互联网+教学”的应用需要,提升由面向学校转化为面向家庭后的应用效度。

(三)整合资源。各地既要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和教师的自主性、能动性,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网络直播、录制课堂教学资源,又要充分利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之江汇”教育广场及市、县、校各级网络服务平台资源,合理引入第三方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形成满足当前教育教学需要的线上教学资源。

(四)组织培训。各地要及时组织教师网络研训、平台磨课、在线试讲、在线集体备课等活动,帮助教师熟练掌握教学平台的使用、直播教学、录播教学资源、线上辅导等技能。

四、教育教学组织安排

(一)教学计划。各中小学校的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为:从当地教育部门原公布的开学时间开始,至疫情解除、学生可正常回校上课时结束。各地暂按1个月左右的时间预排计划。线上教育教学应当作为新学期整个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体考虑,统筹协调衔接好线上和线下的教学计划,做到无缝对接。各地各校在原计划的正式开学之前,不得开展线上教学,让学生度过一个完整的寒假。

(二)教育目标。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既要重视文化科目的教学与辅导,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音体美劳等科目教育教学活动,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要求。

(三)教学组织。各校要列出具体到各班级的线上教学活动的周课程表,及时推送电子教材、网络课程资源、预习和作业手册、居家综合活动要求、居家线上学习操作手册等,明确学科任课教师、课堂组织、作业批改、在线答疑及个别辅导等安排,并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

线上教学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授课和双向互动,以录播课为主,采取“录播+线上答疑”的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用直播+线上答疑的形式。课后辅导可以采用点播或线上答疑形式。

学校同一年级同一门学科可以由一名有网络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统一授课或录制课堂教学资源,也可选择其他适合教学资源,班级的原任课教师应同步听课,并做好线上答疑、作业批改和反馈以及个别辅导等工作。

(四)教学进度。线上授课教师、学生都有个适应过程。总的要求,各校线上教学进度要比线下班级授课进度适当放慢。

科学合理把握线上教学的作息时间。每节课教授时间小学宜20分钟左右,中学宜30分钟左右,每节课要留出一定的预习和练习时间。课间休息时间一般为15分钟。每天集中授课总时长小学低段、小学中高段、初中、高中宜分别不超过1小时、2小时、4小时、5小时。各学校要控制好学生每天学习的容量,劳逸结合,防止加重学生负担,保护学生视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五)教学评价。线上教学应布置多种形式的作业,及时对学生所学内容进行考查和评价,掌握每位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并与开学后的教学做好衔接,切实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线上教育教学专项工作小组,整合行政、技术、教研、教科研等部门力量协同推进。技术、教研、教科研等部门要紧密协作,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网络学习资源,做好在线学习技术服务;教研、教科研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学校选择和整合教学内容、要求和资源、教师网络备课与授课,跟踪评估教学指导效果。各中小学校是实施线上教育教学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校内师资、资源、年段教学安排的统筹,根据学生学习需求选择和推荐学习资源,指导学生开展线上学习,评价每位学生的学习成效,确保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实施。

(二)完善技术服务,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各市、县(市、区)要统筹技术服务保障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保障。各中小学校均要组建并发挥好线上教学技术团队作用,实时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各类技术问题。根据网络平台搭建和在线教学流量资金需要,各地教育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保障资金到位,不额外向家长收取费用,确保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行、有序实施。

(三)加强工作值守,确保线上运行正常。省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地教育技术部门要为线上教育教学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平台开放期间要实施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各级教研、教科部门和学校要组织教师加紧开展线上教学的培训、备课工作,有序开展线上教学和远程学业辅导。任何学段,无论采用分班分层教学还是集中教学,教师都应当网络在岗。班主任要通过组建班级学习指导群,借助钉钉、微信、QQ等途径安排指导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任课教师应当同步参与直播听课,配合主讲教师指导好本班学生相应学科的学习,做好作业批阅、线上测评等工作。

(四)关注特殊人群,提供人性化服务。各地各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人群的线上学习帮扶落实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人员清单,逐个确认,对线上学习确有困难的,要提供必要的帮扶和指导。各地正常开学后,对重点疫区不能按时返校的随迁子女等要及时开展个别化的线上教育教学辅导。

(五)家校协同配合,净化网络学习空间。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家长接受和提前熟悉掌握线上学习方法,点对点解决技术操作问题,帮学生顺利进入课程。建议小学生尽量能在家庭成员陪伴下参与线上学习活动。指导家长控制好孩子的电子产品用眼时间,切实保护好视力。落实中小学减负要求,严格按教学进度开展线上教学,不得超纲、超进度、超负荷教学,不得额外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加强网络学习空间的引导与监管,不得发送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不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利用线上教学服务机会向学生做商业广告宣传或误导参加校外培训等活动,确保网络学习空间清朗、纯净,传播正能量。

 

附件:1.延迟开学期间普通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提示.doc

2.延迟开学期间中职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提示.doc

3.“之江汇”教育广场和设区市部分网络教学服务平台有关信息.doc

 

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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