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教育技术
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433 文件编号: 浙教办技〔2020〕2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12-3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技〔2020〕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规范中小学校应用移动学习终端,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教与学方式改革,省教育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指导意见(试行)》.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