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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39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12-1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0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 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0〕36号),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杭州市笕新第二幼儿园(草庄园区)等96所幼儿园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省教育厅督导处,电话:0571–8800889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2020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拟通过名单(96所).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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