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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363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28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11-2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和2019年立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20〕28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精品示范课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促进全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和2019年立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建设学科前沿类、研究方法类课程;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2020年课程立项

(一)课程建设要求及程序

课程类别分为完全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类,课程申报指南见附件1。课程建设要求及程序参照《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5号)执行。

(二)课程立项需提交材料

1. 课程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

2. 课程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

三、2019年立项建设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建设的省优秀研究生课程,清单见附件4。

(二)验收方式

委托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专家组将根据课程视频录制质量、学习效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判断给出验收意见,验收通过的课程认定为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对验收未通过的和目前自评没达到验收条件的课程,给予半年时间继续建设,届时仍未达到验收条件或验收不通过的,取消其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资格。

(三)课程验收需提交材料

1.课程验收总结报告(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

2.申请验收课程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

3.每门课程准备1个U盘,内容包括:该课程全部视频资料,线上线下相结合类型课程可补充提交课程开课情况的汇报(PPT形式)。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2020年课程立项和2019年课程验收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王一,电话:0571-88008981。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联系人:王岐琦,联系电话:0571-88206386,邮箱:zjyjsjy@zju.edu.cn,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3室,邮编:310058。

五、其他要求

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建设和验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对于立项建设课程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课时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认定相关业绩。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成果也将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发展水平、教师绩效考核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1.2020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指南.doc

   2.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doc

   3.立项建设课程汇总表.doc

   4. 2019年立项建设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名单.doc

   5.立项建设课程验收总结报告.doc

   6.申请验收课程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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