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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7200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0〕23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10-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年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20〕23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评价制度和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教育部先后制定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等文件,实施体育、艺术教育测评制度和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评估年报工作制度。为推进体育艺术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我省已将学校体育、艺术年报等基础工作列入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体育、学生体测、艺术测试等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

2020年,全省学校要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的内容对全体学生开展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测试对象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学生(含2020年9月入学的新生),具体工作要求详见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www.csh.moe.gov.cn)的上报工作通知。请各校在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测试并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开展202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使用培训,培训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于10月、11月、12月开展,培训具体安排参见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相关通知(见附件1),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通知学校负责体测数据报送工作的教师参加。

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

省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需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网址www.csh.moe.gov.cn)进行2020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数据填报或审核。填报的所有数据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用户名及密码: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及审核使用同一用户名密码。具体填报和操作详见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目录栏的“资料下载”中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相关资料”,下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分为《学校用户操作手册》《区县级用户操作手册》《市级用户操作手册》《省级用户操作手册》,各级用户根据手册说明进行填报。

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开展自评,逐项评分,在网上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提交报送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学校体育自评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检查,认真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逐级报送并向社会公示。

各学校要按要求逐项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并报送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育部门要在汇总、分析学校年度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市教育部门将本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和《2020年度**市学校体育工作报告》一并报省教育厅。

三、艺术教育年报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见附件2),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各项目评分细则,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学年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各中小学校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学年自评。各学校要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状况,如实填写《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见附件3)报至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于当年10―12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组织编制并按要求逐级报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汇总反映各校自评报表中的相关指标和数据情况,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

四、有关要求

学校体育、艺术年报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是填报单位和填报人员直接调查或凭证调查结果,凭证调查要有原始与核算凭证为依托,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至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时间、方式等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确定。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材料内容,统筹组织安排好相关工作。省教育厅将以各设区市上报的材料作为年底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相关指标的打分依据。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市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请以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为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及纸质材料两种方式报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上报的年度报告内容,编制《2020年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报告》《2020年浙江省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并上报教育部。体育年报工作联系人:潘学东,电话:0571–88008880,电子邮箱:755756160@qq.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310014。

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于2021年1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艺术年报工作联系人:卢文思,电话:0571–88008881,电子邮箱:156861092@qq.com。

附件:1.关于202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使用培训安排的通知.pdf

   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docx

   3.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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