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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49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19〕2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1-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舟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19〕22号

杨永明等十二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舟32号“关于浙江省不再实施小学科学教材循环使用的建议”收悉。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嘉兴、杭州等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使用循环教材的国家政策依据

国务院发布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地方事权清单,明确了教育领域保障范围、标准和要求,教科书循环使用为其中重要内容。《小学科学》属于国家规定的教科书循环使用指定课程,当前不宜停止执行循环使用政策。

教育部、财政部分别于2007年和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和《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上述两个文件明确指出,一是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二是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三是循环使用的科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四是鼓励各地对地方课程免费教材也实行循环使用,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五是循环使用的教科书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教科书版本的,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从起始年级开始。

二、关于我省小学科学循环教材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2007年国家文件,我省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8〕97号),明确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确定小学《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进行循环使用试验。

自2009年春季开始,教科书进行循环使用并按学生人数的1/3配备。2010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和《初中体育与健康》,由每年更新1/3提高到40%。《小学科学》《小学信息技术》《初中信息技术》,由每年更新1/3提高到50%。该循环教科书配备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2017年,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明确将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各编写出版单位根据新的课程标准对现行小学科学教材进行了修订,并增编一、二年级教材。教育部确定审定通过的增编教材从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2018年秋季小学一、二年级均使用增编教材,按100%配备。

据数据统计,到2018年秋季《小学科学》全省实际征订配比率约为95%。有55个县、市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0%配备,资金来源分别通过三个渠道,一是当地市(县、区)财政增配剩余50%,二是学校利用公用经费增配剩余50%,三是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教科书。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你们的建议与现状,我厅协同省财政厅积极向教育部、财政部反应。二是对现有教科书循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调研,逐步完善循环使用教材的配备与管理。三是出台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要求,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6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材处陈熙熙,联系电话:0571—8800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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