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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16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19〕133号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0-01-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杭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19〕133号

顾晓波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城乡一体化的建议》(杭19号)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支持,特别是对乡村教育的关注和关心。您立足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发展,调查深入,分析入理,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厅对您的建议很重视,部分建议意见今年已付诸实施。根据您提出的意见,今年4月,我厅已将“努力办好乡村教育,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省教育厅2019年重点调研课题,由教育厅领导牵头开展深入调研,最近,组织人员先后到遂昌、江山、永嘉等地的山区学校做了初步调查。结合省人力社保厅、省委编办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办好乡村教育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托底工程、扶智工程、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对乡村教育十分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乡村教育发展。2016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让乡村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您提出的“大力推广优质网络课程,使农村地区学生也能通过互联网技术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以此为借鉴和标杆,提高农村地区教师教育水平”等建议很好。

乡村教育是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城乡间校际间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征途中的突出短板。目前我省乡村学校的最突出问题是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影响教育质量提升的重点和难点是乡村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教学组织。面对乡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发展乏力的短板,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城乡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是实现乡村教育振兴的必有选择。

基于这样的背景,为创新城乡学校教学帮扶机制, 2018年8月,我厅出台《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方案》(浙教办基〔2018〕74号),确定35组义务教育学校先行试点。2019年初,省政府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推进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列入2019年省政府民生实事。2019年3月,在全省教育大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就着力破解“城镇挤、乡村弱”、解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就建设“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等作出了明确部署。

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省政府下达的“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任务为1000所,实际确定1515所结对,结成803对帮扶对子,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这在我省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5月初结对帮扶工作正式启动后,累计已开展四种帮扶形式活动2330次,参与师生21万余人次。

创新丰富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形式。 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优势,创新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实现城乡结对帮扶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努力办好每一所乡村学校,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推我省乡村振兴。建立县域内、市域内跨县、省域内跨市三种城乡学校结对形式。形成以县域内为主、层次丰富的结对形式。建立长期稳固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关系。推出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等4种结对帮扶形式。探索以同步课堂为主、多样化的帮扶形式。

二、不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教育办学水平、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关键在师资。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以实施《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契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明显提高,农村新教师“入口”质量有所提高,农村教师业务成长渠道不断拓宽,农村教师评优表彰力度不断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常态化,评优评先政策进一步向农村教师倾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制于国家对事业编制总量的控制,尽管2015年把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标准,但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没有增加,教师数量仍不能有效满足农村自然“小班化”等小规模学校的教学需要。特别是学前教育阶段,事业编制的历史欠账更大,导致非编教师成为幼儿园教师的主体。二是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部分市地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存在差距,有的地方差距还比较大。在这一大背景下,尽管我省对实施了针对农村学校教师的津贴补贴,但总体收入不高的实际对农村教师的影响更大,农村学校吸引不到优秀人才,稳定优秀教师在农村教师任教困难。三是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不佳。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存在年轻教师偏多或老龄教师偏多,年龄断层,青年骨干教师不足。特别是随着课程改革深入实施,学科结构矛盾比较突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等学科教师不足。四是一些地方城乡教师交流还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

农村教育现代化是我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针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予以高度重视。

1.深入实施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制度,探索“互联网+教师”模式,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2019年计划定向招生培养小学全科、各类紧缺学科教师648名,比2018年增加18%。

2.完善农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农村任教年限的权重,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一般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在地理位置特别偏远、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任教满30年的教师,表现优秀且仍在农村任教的可单列评聘高级职称,不占所在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我厅已经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开展调研工作,预计在8月份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3.重点加强农村骨干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2019年完成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申报计划85名。完善名优教师结对帮扶乡村青年教师制度,实施银龄教师讲学计划和百人千场乡村学校支教计划。部署面向农村、民办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420名。

4.强化“越是艰苦、越是偏远、待遇越高”的政策导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单列管理。继续开展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每两年评选100名,省政府给予每名5万元奖励。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使教师真正下得去、留得住,在乡村扎根。

5.关心关爱农村青年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城区设立教师驿站。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利用闲置校舍改造或学校自有土地配建教师周转宿舍,多渠道解决教师临时住房困难。

四、关于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您有关“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很好。 

2016年,我省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明确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统一后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结合学校布局结构、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允许对小规模学校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鼓励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变化、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统筹提出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及调整建议。据2018年事业统计数据测算,我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师生比分别为1:16.5、1:11.4、1:9.3,分别高于1:19、1:13.5、1:12.5的国家标准。

从实际情况来看,乡村学校师生比远高于城区学校,如遂昌县蔡源小学,学生70人,教师12人,江山市横渡小学,学生61人,教师11人,师生比均仅1:6左右。但乡村学校尤其是小规模学校因学生人数偏少,学科教师无法配足。如何破解这个难题?为此,一方面要改变乡村小规模学校小规模学校核定编制方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实行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按照核定编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另一方面要通过“互联网+教师”等模式破解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明确:完善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制度,探索“互联网+教师”模式,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弥补优质教师资源不足。今年开始在全省1515所学校实施的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城乡同步课堂等形式,较好解决了乡村学校英语、音乐等教师短缺问题。

在国家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的背景下,我们将积极配合省委编办,积极指导各地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的基础上,通过统筹调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人员配备,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城乡学校教师编制配置已列入我省教育现代化学校监测指标。

五、关于乡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

您提出的“教育经费安排中,增设农村学校专项资金,高配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让农村学校有钱、有人、有场地、有设备”的建议很好。

(一)在办学硬件条件改善上,进一步向乡村“两类学校”倾斜

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的重点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截至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已达95.4%。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总体水平较高,但是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弱”、城乡教育资源供给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却十分突出。全省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学生比例高达89%,高于城镇化率20个百分点。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学生数100人以下的小学和教学点,下同)还有321所。在城镇化大趋势下,乡村人口进一步减少,乡村学生人数也在进一步下滑。

2018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改善硬件方面, 2019年3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研究制订“两类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重点要落实“一生一床”、直饮水、淋浴房、“阳光厨房”“厕所革命”等建设要求,确保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实现千兆到校百兆到桌面,无线网络覆盖学校主要教学场所。2019年4月,我厅编制下达《浙江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计划(2019年)》。要求地按照《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和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实事求是制订“两类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计划,并将信息化设备配备作为实施计划的重要内容。本次列入实施计划的学校总计554所,建设总投资2.24亿元,对列入计划的两类学校项目确保在2019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资金保障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各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和资金,做好公用经费保障、学生营养改善、困难生资助、免费提供教科书、教师工资保障、校舍维修改造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目前,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同时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在省定标准上,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属地标准。按财政部、教育部公用经费口径,2018年我省实际生均公用经费小学3360.54元/年、初中4966.16元/年,居全国前列,并与江苏、广东等兄弟省市保持大体一致。

今后,我们将切实加大农村学校的信息化设备投入。从2019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用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深化,突出教师、学生在教育信息化方面的应用。每年安排10个左右县(市、区),重点扶持农村学校比较集中的加快发展县。今年实施“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活动后,按《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学校技术指南》,要求各结对受援的乡村学校都要配备实施同步课堂必备的技术装备,目前由各地财政保障正在陆续采购中,今年暑期将全部配备到位,确保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同步课堂。借此东风,结对的多数乡村小规模学校第一次优先配置上了同步课堂的交互装备设施,在信息化装备上实现弯道超车,这是前所未有的。

正如您所提出的,乡村教育还存在不少深层次问题,乡村教育振兴任重道远。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力求在推进乡村教育,促进乡村振兴方面有新的突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朱国清、方浩,电话:0571–88008830、8800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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