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19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19〕6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1-0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杭94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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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19〕60号 方建春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名校集团出“市”入“县”,促进城乡教育融合发展的建议》(杭94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杭州市,我们专门召集杭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同时结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杭州市实施新名校集团化办学有关情况 近年来,杭州市教育局以“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宗旨,以破解“好上学”“上好学”问题为目标,在以优质资源快速扩张为特点的名校集团化1.0版本和以县域内优质均衡发展为标志的名校集团化2.0版本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聚焦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从2015年起会同杭州市编委办、杭州市财政局在桐庐县启动了教师跨层级转编的探索和实践,桐庐中学签约加盟杭州二中教育集团,分水高级中学与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签约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市属杭十四中和淳安中学、浙大附中和淳安二中、学军中学和建德严州中学也相继加入城乡学校“联姻”集团,实施打破县域界限,突破地域限制,推进跨区域、跨层级的新名校集团化办学战略,全力推进新常态下全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互动、异地共享、精准推送,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开启了从县域到市域的新名校集团化办学3.0版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提高了全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覆盖率。到2018年底,全市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58.27%(其中六城区为83.85%),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59.39%(其中六城区为74.33%),跨区域跨层级名校集团推进取得新突破,数量已达22个;二是形成了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由城市向农村、由六城区向四区三县(市)扩张的新路径。跨层级转编、跨区域办学、跨时空共享、跨部门协同等创新做法打破县域教育的藩篱,使城乡学生均有机会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三是提升了市域基础教育竞争力。通过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教育相对薄弱地区的师资和生源外流现象明显减少,助推了全市城乡新一轮融合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新名校集团化战略对策举措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省级层面主要以宏观指导为主,我省一直以来指导各地通过名校集团化办学、城乡教育共同体等方式,推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2019年实施“互联网+义务教育”1000所学校结对民生实事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杭州市区域集团化办学以杭州市教育局为主开展,杭州市教育局将推进新名校集团化战略作为建设新时代美好教育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对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目前,杭州市已制定并分解落实了推进“新名校集团化”战略2019年度工作任务。4月底,杭州市教育局与建德市政府率先启动了打造美丽城镇(梅城)“美好教育”样本区组团式互助协作工程,杭州市教育局直属的杭师大附中和拱墅区大关中学、江干区采荷三小和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分别与建德市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梅城初中、梅城中心小学、梅城幼儿园签订了互助协作协议,成立了跨区域、跨层级的新名校集团。同时,杭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学校(单位)教育集团管理,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单位)教育集团管理的相关办法,充分发挥市属名校集团在新名校集团化办学中领头雁作用;还将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情况列入对区、县(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并同步纳入市域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口帮扶实施计划。 (二)关于加强师资流动。发挥名校集团化办学作用的关键核心是师资流动,杭州市鼓励名师流动并建立激励机制,名校集团核心学校骨干教师经批准跨校承担的教学任务,可按一定比例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并相应减少本校工作量;受援学校可按照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给予补助。支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和管理干部,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受援学校可根据当地规定另行制定支教骨干教师的激励政策,相关经费由当地财政保障。同时,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适时对在推进新名校集团化战略中作出较大贡献或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 (三)关于建立省、市、县三位一体的专项财政保障体系。您提出把合作办学相关经费列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已将中央明确的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确定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以及财力实际状况,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主要实行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担,保持基本稳定。其中,义务教育类主要包括公用经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对各地合作办学等具体事务,省级以指导为主,经费主要由各地财政解决。据了解,杭州市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名校集团化发展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新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推进。各区、县(市)也需根据市政府要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例如,市级“名师乡村工作室”经市教育局年度评估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每个工作室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特级教师所在学校每人每年可安排不少于4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特级教师下乡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组织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加强学术研讨交流等教育帮扶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层级编制划转改革。省委编办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允许教职工编制实行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统筹使用,着力解决用编结构性矛盾。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优先考虑在县域范围内进行统筹,对于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在设区市范围内进行整体统筹,目前,杭州市已试行市域层面的事业机构编制跨层级统筹。杭州市教育局、编办和财政局等部门在跨层级划转教师编制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探索更加有效的编制统筹机制,创新师资派遣模式,指导推进相关区、县(市)积极探索跨区域教师编制划转的改革工作。在地方事业编制总量和中小学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加大统筹力度,按照市委办发〔2018〕38号政策文件精神,对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名校集团核心公办学校,可适当增加教师编制数的10%;中学教育集团核心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核心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同时,我们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做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建立教师编制、岗位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使用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梁永辉,电话:0571—88008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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