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28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19〕3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1-0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丽12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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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19〕30号 李春玲、朱绍平、吴雅茗、陈元龙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浙江省银龄讲学计划的建议》(丽12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事业特别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你们提出的政策建议,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政策借鉴价值。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目前,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能有效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是我省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正如你们在建议中分析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女教师因生育请假导致的教师临时性短缺矛盾非常突出,给学校正常教学带来很大的冲击。在编制总量不能增加的前提下,学校不得不临时编制外聘用教师来满足实际教学需要,导致编外聘用教师数量大幅度增加。据统计,2017年全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的非在编教师达到1.1万余名。 为解决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等原因带来的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2017年,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的通知》,明确政策:第一是鼓励本校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缺岗教师的教学任务。第二是结合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校际间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实行部分学科教师集中配置、按计划在不同学校错时执教模式,满足实际教学需要。第三是通过校内兼课和校际共享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通过临时聘用退休教师或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解决。第四是因教师临时性短缺而由上述人员完成教学任务的,可发给一定的报酬,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市、县(市、区)教育、人社、财政部门研究确定,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和原经费渠道解决。在编在岗教师兼课取酬,也可参照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兼课教学任务量发放,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杭州市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的通知》,明确本校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缺岗教师的教学任务,按照每课时100元的标准核定报酬,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由财政经费承担。丽水市明确校内兼课的教师高中60—80元每课时,义务教育50—70元每课时,幼儿园40—60元每课时;临时聘用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按照每月2000—5000元发放劳动报酬。 退休教师是教育系统的宝贵财富,很多教师退休后一直在发挥作用,奉献教育。省关工委每年都组织退休校长和教师开展支教活动,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有150余人次的退休校长教师到丽水等地区开展支教活动。宁波市的6名优秀退休教师自发组织起来,帮助一所小学开展“四点钟”托管服务。常山县常年聘请优秀退休教师团队,进校园进课堂开展教学调研,“问诊”“开方”。2018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所需经费西部地区中央财政保障,中部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1:1保障。尽管我省不在国家规定的银龄讲学实施范围之内,但为满足实际教学需要,一直积极推动各地多途径利用好退休教师资源,调动退休教师继续支持教育的积极性。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成立“银龄讲师团”,首批成员11名,先后到农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受益师生有6000余人。2019年3月,舟山市印发《舟山市银铃讲学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募24名近年退休的教研员、省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宁波市北仑区计划2018—2020年招募80名银龄教师,要求65周岁以下,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协商一致后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省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的市地,都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了资格条件、选人用人机制、教学服务形式和经费保障等,与你们提出的建议非常一致,充分说明了你们的建议符合基层实际,也体现了你们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的务实作风和尽职履职的担当,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省财政设立浙江省银龄讲学计划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以及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省财政不宜新设此专项资金。但在省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可统筹部分资金用于银龄讲学计划。接下来,我们将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好实施成效,积极推动更多的市地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发挥和利用好退休教师资源,为浙江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再次感谢你们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3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处施晓轩,电话:0571—88008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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