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30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19〕15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1-0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宁24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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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19〕155号 金依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我省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宁24号)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支持,特别是对乡村教育的关注和关心。您立足乡村振兴审视当下乡村教育,站位很高,思考很深,问题分析入理到位,提出建议有针对性。我厅对您的建议很重视,部分建议意见今年已付诸实施。根据您提出的意见,今年4月,我厅已将“办好乡村学校,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列入省教育厅2019年重点调研课题,由教育厅领导牵头开展调研,最近,已先后组织人员到遂昌、江山、永嘉等地的山区学校做了初步调查。结合省人力社保厅、省编办等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乡村教育发展 办好乡村教育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托底工程、扶智工程、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对乡村教育十分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乡村教育发展。2013年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2016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2号);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37号),2018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 2019年1月省政府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推进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列入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 2019年3月,在全省教育大会上,车俊书记就着力解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袁家军省长就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和建设“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等作出了明确部署。 二、关于乡村学校师资配置问题 2016年,我省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明确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统一后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结合学校布局结构、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允许对小规模学校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鼓励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变化、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统筹提出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及调整建议。据2018年事业统计数据测算,我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师生比分别为1:16.5、1:11.4、1:9.3,分别高于1:19、1:13.5、1:12.5的国家标准。 从实际情况来看,乡村学校师生比远高于城区学校,如遂昌县蔡源小学,学生70人,教师12人,江山市横渡小学,学生61人,教师11人,师生比均达1:6左右。但乡村学校尤其是小规模学校因学生人数偏少,学科教师无法配足。如何破解这个难题?为此,一方面要改变乡村小规模学校核定编制方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实行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按照核定编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另一方面要通过“互联网+教师”等模式破解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明确:完善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制度,探索“互联网+教师”模式,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弥补优质教师资源不足。今年开始在全省1515所学校实施的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城乡同步课堂等形式,可较好解决乡村学校英语、音乐等教师短缺问题。 在国家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的背景下,我们将积极配合省委编办,积极指导各地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的基础上,通过统筹调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人员配备,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三、关于乡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 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各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和资金,做好公用经费保障、学生营养改善、困难生资助、免费提供教科书、教师工资保障、校舍维修改造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约80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44.92亿元。目前,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同时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我省公用经费标准为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小于财政部、教育部公用经费口径, “书香校园”“数字校园”“美丽校园”、改造项目资金等项目性支出均不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按财政部、教育部公用经费口径,2018年我省实际生均公用经费小学3360.54元/年、初中4966.16元/年,居全国前列,并与江苏、广东等兄弟省市保持大体一致。 赞成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一刀切的生均公用经费不适合广大农村学校”的观点。目前,我省教育经费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向农村学校倾斜。 (一)在办学硬件条件改善上,进一步向乡村“两类学校”倾斜 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的重点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截至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已达95.4%。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总体水平较高,但是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弱”、城乡教育资源供给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却十分突出。全省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学生比例高达89%,高于城镇化率20个百分点。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学生数100人以下的小学和教学点,下同)还有321所,其中学生数不足20人的教学点还有50多个,小规模学校主要集中在丽水、绍兴、衢州、温州、金华等地的山区、海岛,其中仙居、临海、嵊州、开化、天台、永嘉、诸暨、龙泉、龙游、景宁、淳安、泰顺、东阳等县市小规模学校还较多。在城镇化大趋势下,乡村人口进一步减少,乡村学生人数也在进一步下滑。最近,我们调取遂昌2所小规模小学分析,发现学校学生人数分别从1990年的580人、325人一直下降至2018年的75人、69人,且还没有出现止跌回升的迹象。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两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对我省“两类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布局规划、标准化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要求。 在改善硬件方面, 2019年3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研究制订“两类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重点要落实“一生一床”、直饮水、淋浴房、“阳光厨房”“厕所革命”等建设要求,确保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实现千兆到校百兆到桌面,无线网络覆盖学校主要教学场所。 2019年4月,我厅编制下达《浙江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计划(2019年)》。要求地按照(浙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要求,对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和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实事求是制订 “两类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计划,并将信息化设备配备作为实施计划的重要内容。本次列入实施计划的学校总计554所,建设总投资2.24亿元,对列入计划的两类学校项目确保在2019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建设任务。 我省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还明确规定: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在省定标准上,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属地标准。 (二)对农村学校信息化设备投入加大倾斜力度 从2019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用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深化,突出教师、学生在教育信息化方面的应用。每年安排10个左右县(市、区),重点扶持农村学校比较集中的加快发展县。 今年实施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活动后,按《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学校技术指南》,要求各结对受援的乡村学校都要配备实施同步课堂必备的技术装备,目前由各地财政保障正在陆续采购中,今年暑期将全部配备到位,确保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同步课堂。借此东风,结对的多数乡村小规模学校第一次优先配置上了同步课堂的交互装备设施,在信息化装备上实现弯道超车,这是前所未有的。 四、关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 提高乡村教育办学水平、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关键在师资。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以实施《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契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1.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明显提高。在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基础上,把17.7万余名农村教师纳入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发放范围,人均245元/月;11.7万余名农村教师纳入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发放范围,人均382元/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10.2万余名乡镇教师纳入乡镇干部工作补贴发放范围,人均262元/月;在此基础上,各地对特别偏远、特别艰苦的农村、山区、海岛等学校教师,结合实际出台了倾斜分配政策,覆盖1594所学校,惠及5万余名农村教师,人均163元/月。目前,已经初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工资待遇越高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建设一批教师公寓或利用闲置校舍改造为教师周转宿舍,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 2.农村新教师“入口”质量有所提高。为满足农村学校实际需要,提高新教师的质量和水平,我省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高质量的师范生。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省共定向培养师范生1667名,其中为农村及偏远地区培养小学全科及紧缺学科师范生1561名。这部分师范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到农村学校任教,既满足了农村小规模学校实际教学的需要,又从“入口”上提高了农村新教师质量,为今后的业务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3.农村教师业务成长渠道不断拓宽。对于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审中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课题和论文不再做刚性要求,更加侧重考察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不简单套用城区教师的标准来考核评价。在高级教师及以下评审中,要求农村学校教师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教师。在地理位置特别偏远、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任教满30年的教师,表现优秀且仍在农村任教的单列评聘高级职称,不占所在学校高级职称比例。2016年启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以来,有38名农村学校教师通过评审。 4.农村教师评优表彰力度不断加大。在严格控制评优表彰项目的大前提下,省政府设置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100名,省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据统计,2012年以来,农村教师有84名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162名获得省教坛新秀称号,350名荣获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称号。做好农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农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等工作,配合马云农村教师和农村校长计划做好推荐选拔,对评为“浙江最美教师”的农村学校教师,通过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 5.城乡教师交流常态化,评优评先政策进一步向农村教师倾斜。2014年起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域内交流制度,近5年有6.5万名校长教师参与交流。2018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覆盖,进一步畅通校长教师的体制机制。在交流中加强政策引导,重点引导优秀教师从城区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2020年起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参加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应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2014年开始实施“希望之光”教育帮扶计划,选派教育专家团队到省内加快发展地区开展全日制支教工作,累计选派完成11个教育专家团队55名优秀教师。每年组织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600余场,把优质教师资源免费送到农村学校。以150个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为平台,开展“名师带徒”活动,50%为名额用于重点农村学校教师。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教师数量不足。尽管2015年已把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标准,但受制于国家对事业编制总量的控制,区域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没有增加,不能有效满足农村自然“小班化”等小规模学校的教学需要。特别是学前教育阶段,事业编制的历史欠账更大,导致非编教师成为幼儿园教师的主体。二是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部分市地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存在差距,有的地方差距还比较大。在这一大背景下,尽管我省实施了针对农村学校教师的津贴补贴,但总体收入不高的实际对农村教师的影响更大,优秀年轻教师不愿去。名优教师留不住,优质师资青黄不接。三是教师年龄结构不佳。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存在年轻教师偏多或老龄教师偏多,年龄断层,青年骨干教师不足,教师成长缺乏有效培养机制,教师成长生态不佳。四是学科教师结构矛盾比较突出。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等学科教师普遍不足。课时多、跨学科、跨学段、兼职多成为乡村教师工作常态。 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予以高度重视。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打造稳定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1.完善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制度。深入实施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9年计划定向招生培养小学全科、各类紧缺学科教师648名,比2018年增加18%。探索“互联网+教师”模式,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 2.完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农村任教年限的权重,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一般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在地理位置特别偏远、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任教满30年的教师,表现优秀且仍在农村任教的可单列评聘高级职称,不占所在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我厅已经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开展调研工作,预计在8月份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赞同您的观点,我厅支持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因地制宜,建立完善乡村校长的激励机制,建立乡村学校与城区学校不同的考核标准,加大对优秀乡村校长奖励幅度,使乡村校长在精神和物质上有归属感。 3.重点加强农村骨干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2019年完成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申报计划85名,比2018年增加31%。完善名优教师结对帮扶乡村青年教师制度, 2019年上半年已经完成595场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惠及23200余名农村学校教师。部署面向农村、民办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420名。 4.实施银龄教师讲学计划和百人千场乡村学校支教计划。如宁波市北仑区计划招募80名银龄教师。衢州市柯城区成立“银龄讲师团”到农村学校讲学,受益师生有6000余人。舟山市印发《舟山市银铃讲学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募24名退休的优秀教师。 5.强化“越是艰苦、越是偏远、待遇越高”的政策导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单列管理。继续开展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每两年评选100名,省政府给予每名5万元奖励。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使教师真正下得去、留得住,在乡村扎根。 6.关心关爱农村青年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城区设立教师驿站。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利用闲置校舍改造或学校自有土地配建教师周转宿舍,多渠道解决教师临时住房困难。如杭州市江干区2018年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青年教师集体公寓,采用“改建一批、盘活一批、新建一批”等多种方式建设青年教师集体公寓,100%满足三年内单身青年教师的周转用房需求。 五、关于政府设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基金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严格控制新设专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设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控制新增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财政专项资金。除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省级部门不得新开口子,省财政不予安排”等现行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体制,不再新设针对个别地区的教育专项资金。此建议目前不能实施,敬请谅解。 六、关于给教师减负问题 您提出的“要让教师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给教师减负,让老师静下心来研究教学、备课充电、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建议很好,反映了基层教师的呼声,也是“基层减负年”在教育系统必须破解的难题。 为切实减轻学校、教师的不合理负担,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优化评审服务,切实减轻参评教师负担。 2017年,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要求各地坚持注重考察教书育人工作实绩,以任教学段和学科为基础,研究制定更符合申报教师特点、更具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探索通过优秀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考核评价科研能力的办法;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牢固树立以教师为中心的导向,让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对于教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现职称证等经多次审核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2018年的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依托全国教师管理系统,实现材料申报和专家评审全流程网上办理,参评教师提供的书面材料大幅度减少,进一步减轻了参评教师负担。 二是实行清单管理,切实规范进校园活动,减轻学校、教师、学生不合理负担。结合基层减负年要求,在前期调查基础上,我厅已研制了《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校负担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政部门或社会团体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实行统一认定、清单管理,通过控制数量和时长、精选内容、加强跟踪等,提升进校园活动的实效。该《实施意见》6月12日已提交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同意,近期将印发实施。 七、关于构建现代乡村教育课程体系问题 您提出的“着眼乡村人才培育,构建现代乡村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议很好。着眼乡村人才培育,振兴乡村教育一直是我省教育关注的重点内容。2015年我省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时就明确提出,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并给予各级各类学校排课自主权,要求全省各地各校“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还将“地方历史和文化教育等”课程的建设明确列入知识拓展性课程范畴中,这些规定都为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开展课程建设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我省有着多年地方课程的建设经验和实践,在省、市两级地方课程教材纲领性要求的基础上,全省大部分县(市、区)都编制有县级地方课程教材,更多地关注地方文化和地方需求,这些已经成为我省课程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发挥着振兴乡村教育的积极作用。目前,我省的乡村学校以“建设有地方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构建现代乡村教育课程体系,满足地方发展的需要”为目标,制定符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的乡村学校发展方向。同时,在课程开发开设上,我们一直鼓励农村学校因地、因人、因势做好课程建设,“不做高大尚、做好小精美”已经成为很多乡村学校的课程诉求。如富阳富春七小的“新劳动教育”、丽水缙云长坑小学的农村艺术特色课程建设、嵊州剡山小学的“竹编”课程等都是源于当地文化要求,致力于让学生了解、传承、发展当地文化、民风民俗的积极尝试。 此外,在树立“为农”的育人目标方面,我们要求乡村教育要秉持当地优秀的文化传统,对学生进行爱家乡、爱家庭的教育,立志为乡村发展作出贡献。特别是当地的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基本上都留在当地,如何发挥这类学生的聪明才智建设新农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八、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让乡村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乡村教育是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城乡间校际间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征途中的突出短板。目前我省乡村学校的最突出问题是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影响教育质量提升的重点和难点是乡村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教学组织。面对乡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发展乏力的短板,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城乡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是实现乡村教育振兴的必有选择。 2018年8月,我厅出台《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方案》,确定35组义务教育学校先行试点。为落实好省政府今年初确定的全面“互联网+义务教育”民生实事,3月14日,省教育厅推出《“互联网+义务教育”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4月19日,公布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名单。5月发布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学校《技术指南》和《教学教研基本要求(试行)》。5月9日,举行全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动员暨专项培训视频会议,全省共7000多人参加,是近年来基础教育领域规模最大、一直开到最基层的一次动员和培训会。 互联网+义务教育明确了“一个目标、两大阶段、三类层次、四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总框架,创新丰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形式。 “一个目标”即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优势,创新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实现城乡结对帮扶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努力办好每一所乡村学校,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推我省乡村振兴。 “两个阶段”即2019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1000所以上,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到2021年,全省所有乡村小学和乡村薄弱初中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受援全覆盖。2019年实际参与结对受援的乡村小规模学校349所,其中跨市受援的乡村小规模学校18所,城区优质学校与最偏远的乡村学校的全面链接,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这在我省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三类层次”即建立县域内、市域内跨县、省域内跨市三种城乡学校结对形式。形成以县域内为主、层次丰富的结对形式。1.形成以县域内为主、层次丰富的结对形式。一是县域内城乡学校结对。县域内的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小学、乡村薄弱初中学校建立紧密型的城乡结对学校。二是市域内跨县域城乡学校结对。建立跨县域、紧密型的城乡结对学校。三是省域内跨市域城乡学校结对。按我省第四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要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等地,选择一批城区优质学校,重点与已建立教育对口支援关系的26个加快发展县的乡村小学、乡村初中学校,建立跨市域、紧密型的城乡结对学校。建立长期稳固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关系。明确结对帮扶期限,结对帮扶自2019年开始,每3年为1轮,一般结对帮扶时间不少于2轮。所有结对学校均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四种形式”即推出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等4种结对帮扶形式。探索以同步课堂为主、多样化的帮扶形式。推出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等4种结对帮扶形式,各结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明确不少于2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城乡同步课堂为必选的帮扶形式,至少2门学科开设实施同步课堂教学。 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推进顺利。省政府下达的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任务为1000所,实际确定1515所结对,结成803对帮扶对子,完成目标任务的152%。结对学校数占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713所城区优质学校与802所乡村学校结对。受援乡村学校数占全省义务教育乡村学校总数的60%。本县域内的城乡结对学校1175所,市域内跨县域的城乡结对学校226所,省域内跨市域的城乡结对学校114所,分别占77.6%、14.9%、7.5%。 5月初结对帮扶工作正式启动后,累计已开展四种帮扶形式活动开展2330次,参与师生21万余人次。 下步,我厅将全面、高质量推动完成2019年度城乡学校帮扶工作任务;积极培植“互联网+义务教育”典型案例和实验区;计划今年10月筛选公布一批互联网+义务教育区域、学校综合性典型案例和四类帮扶形式典型案例;今年11月遴选公布若干个市、县(市、区)为全省整体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 未来几年,我省将在各地有序推进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推动更多的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到2021年,全省所有乡村小学和乡村薄弱初中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要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互联网+”结对。2020年开始陆续筛选认定若干个 “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并努力争取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性的“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 正如您所提出的,乡村教育还存在不少深层次问题,有的问题破解也不是可以立竿见影的,乡村教育振兴任重道远,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不忘教育初心,牢记教育使命,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力求在推进乡村教育、促进乡村振兴方面有新的突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朱国清、方浩,电话:0571–88008830、88008831,邮箱:281522343@qq.com,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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