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1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1-0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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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浙妇〔2019〕33号),我厅拟从全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巾帼文明岗2个、巾帼建功标兵4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个。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各类学校,省属高校。已经通过设区市妇联、省属高校妇联直接报送省妇联的推荐对象,不得重复推荐。 二、推荐要求 以设区市教育局、省属高校为推荐单位,每单位推荐对象不超过1个,类型不限。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汇总盖章后,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允星,联系电话(传真): 0571-88008938,电子邮箱:369941661@qq.com。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邮编: 310014。
附件: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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