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0-00058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19〕1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0-01-1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81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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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19〕19号 民建省委会: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深化健康管理进校园工作的建议》(第81号提案)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提案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深化健康管理进校园工作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启发作用和指导意义。经研究,并结合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和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管理、提升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是维护广大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为加强学校健康教育管理,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为主线,持续推进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校健康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省教育厅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建设战略,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在全省校园和广大师生中倡导“健康第一”理念,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班子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卫生健康要求纳入健康浙江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等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学校卫生健康风险预警通报、排查整治、应急处置、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每年召开厅党委会(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分析包括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在内的各项风险隐患,逐条提出化解要求,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健康教育教学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阵地作用,规范开设健康教育课,确保中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将卫生健康知识作为新生入学始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2018、2019年,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将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情况,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要求中小学校按要求规范开足包括青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预防、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各地开课情况,列入年终全省统一抽查范围,由省健康办组织开展实地抽查,查阅健康教育课表、教学计划、教案等,走访师生,督促和考核中小学校规范开课。丰富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将卫生健康知识以专题形式编入我省地方课程教材《人•自然•社会》,并组织力量对相关内容适时作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新版教材已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同时利用现有的学科资源,在思想政治、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科学、心理健康等课程中渗透卫生健康教育知识。积极推进学校阳光体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充分发挥中考体育升学考试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自觉地参与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呈现稳步提升态势,连续两年名列全国抽测优秀率第一。 (三)分层细致部署,促进学校健康教育规范有序开展。 省教育厅从省级层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层面等进行分层部署,进一步树立明细学校健康教育要求。2018、2019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卫健委开展全省校园卫生健康行动,对学校卫生健康工作10大项(包括学校卫生基本情况、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防控、常见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共44个子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执法检查,以执法检查的有力之手,巩固提升学校健康教育水平。省教育厅与省卫健委、省爱卫办联合,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从学校的健康政策、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教育、社区关系、效果评估等6个方面50个具体项目进行学校健康教育建设,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健康促进学校3223所,有效提升了学校健康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017年省教育厅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点建设,并列入省教育厅年度重点工作和省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目标任务,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587个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点。联合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抓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定期开展学生食品安全知晓率抽测,确保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晓率在90%以上。2018年7月,省教育厅联合省疾控中心举办全省“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将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念,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19年5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举办“目浴阳光,你我同行”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爱眼日暨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活动,省政府高度重视,成岳冲副省长、蔡晓春副秘书长出席,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十个厅局部门负责人和师生代表300余人出席,活动经过10余家新闻媒体的宣传传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丰富学校健康教育形式,不断扩大健康教育影响面。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校在坚持开足健康教育课的同时,注重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注重把握各类重要时间节点,把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开展各类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线上网络教育、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资源,线下通识课程、专题讲座、校园墙报、校园文化建设等载体,实施分层分类的精准宣传。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专家团队、学生社团、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提升宣传教育的多样性和有效性。省教育厅联合省卫健疾控部门,以传染病防治、近视防治、营养教育、生命安全、健康技能普及等为重点,结合各卫生健康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省持续开展“健康素养进学校”主题接力活动。联合省卫健疾控部门结合“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全省防控艾滋病试点高校培训班,组织开展省级“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暨“艾滋病检测咨询月”启动仪式。联合省禁毒办组织开展百场禁毒文艺进高校等活动,开展无毒校园建设。协同省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同时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全方位深入报道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各层面真正将学校健康教育抓细抓实。 二、以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健康教育管理水平 (一)研究制定文件政策。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学生近视问题做出批示,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近视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即,省教育厅牵头在全省各地开展了大量调研和试点工作,广泛征求医学界、教育界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经省各部门、各地市教育卫生部门意见汇总,形成了我省的近视综合防控意见(征求意见稿),2019年2月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征求意见。3月8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省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3月28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的《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4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正式发布《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二)启动防控试点和调查。2018年10月,省教育厅在温州市、金华市,杭州市上城区、滨江区、宁波市北仑区、绍兴市上虞区、衢州市柯城区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在近视调查、采集本底数据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多次牵头召开全省近视防控专家会、全省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工作会议、全省近视调查工作部署会等会议。2019年4月16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启动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各县区根据统一部署,全面开展6至18岁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全省计划调查总人数超过60万人。 (三)加强防控专业指导。省教育厅设立了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中心以温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眼视光医院为专业依托,联合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学校等,及时分析研究我省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问题,为防控近视提供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我省已经在全国率先编写出版了《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等系列资料,为医务人员、儿童青少年、教师、家长等不同群体提供了参照和依据。目前正在开展近视科普进校园工作,营造全民爱眼护眼氛围;开展校医、保健教师培训,加强基层学校普查和防控人员梯队和宣传网络建设。 (四)层层落实防控责任。2019年5月,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近视防控责任书文本定稿,目前,省级责任书正在签订过程中。根据国家要求和省政府部署,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5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签订责任书的通知及拟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文本(征求意见稿)》,全省市级责任书正在签订进行中。 三、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导,努力防范中小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要求。省教育厅一直高度重视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等文件要求,每年进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会商,通报传染病疫情,分析梳理全省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讨论下一阶段工作对策。2018年,省教育厅、省卫计委联合开展学校结核病和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覆盖了全省14863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19年2月,省教育厅办公室专门发出了《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4号),对做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2019年3月,省卫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的通知》,对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作出总体布置。 (二)部门联动,保持常态化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格局。在省教育厅与省卫健委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各级卫健和教育部门均已建立会商机制、疾控机构与高校衔接机制、学校疫情通报反馈机制,并且运行顺畅。2018年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确立的13所高校举办了预防艾滋病示范区基地建设试点培训和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高校防艾工作机制和防控模式。2019年,全省已经部署对中小学校的传染病防控情况“双随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指导工作。 1.及时指导各地各校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2019年1-5月,及时指导各地处置了16起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在电话指导或派员现场指导的同时,向有关教育局制发了《学校卫生工作指导书》16份,向教育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信息专报11份。针对个别地区个别学校的塑胶跑道(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环境安全事件,2019年1月,省教育厅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了《关于三门县实验小学塑胶跑道事件的通报》(浙教办函〔2019〕3号),要求各地各校引以为戒,强化安全责任,高度重视师生健康。针对一些地方学校饮用水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2019年3月,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饮用水卫生管理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49号),提出五点要求,确保师生饮用水健康。 2.加强水痘、诺如病毒、流感等校园聚集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传染病高发的态势和特点,省教育厅及时下发通知,有针对性、预警性地提出传染病防控具体要求。日常防控中,着重抓好“一案八制”(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推动高校加强艾滋病防控工作。2015年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5〕12号),明确了学校防艾教育的工作要求、任务和职责,要求高校建立领导小组,搭建组织构架,指定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工作。各级卫健疾控部门每半年一次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艾滋病疫情。省教育厅将接收的高校学生艾滋病感染情况,以信封形式及时通报到各相关高校。全省各市均设立1所高校学生艾滋病监测哨点,并在18所高校和117所高校附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学生咨询检测点。各地各高校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干预形式。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学生艾滋病感染保持在低流行水平。 4.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2016年,国家卫计委、教育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结合浙江实际,及时进行部署落实,对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教育厅在与省卫生疾控部门会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高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将高校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新增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与卫健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管理和治疗方案,早发现,早治疗,早管理,控制疫情扩散,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努力加强校医建设,夯实学校健康教育管理队伍基础。 (一)加强政策支持,逐步解决人员短缺问题。2014年9月,省教育厅、省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4〕111号),对全省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具体明确了学校卫生室的职责任务与建设要求。特别是在校医配备方面,进一步明确人员配备有困难特别是规模较小难以单独配备校医的学校,可采取业务托管等形式,委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代理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这一政策的出台缓解了一些地方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难的问题,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夯实卫生保健工作基础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把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人员配备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工作推进力度。2013、2014连续两年,省教育厅将卫生室建设列入为师生办实事项目。2013年4月,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的通知》,重申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及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指标。要求各地制订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实现全覆盖目标的具体措施,实行卫生室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与检查。 (三)把学校卫生室建设和人员配备纳入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加强校医队伍建议。2018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将学校卫生室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求纳入“健康浙江”考核指标体系,对按要求配备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人员)的,计得分8分,每发现1所学校未按要求配备的,扣0.5分,扣完为止,以“健康浙江”考核这一强有力之手,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加强学校校医队伍建设。 (四)加强校医队伍培训教育,提升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结合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培养,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台,定期组织开展校医和保健教师培训。2019年,在全省师资培训计划中,明确依托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开展校医培训,下达全年指令性培训班次和计划,确保校医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省教育厅、省学校卫生保健指导中心连续多年每年组织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对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者、校医、保健教师进行健康教育管理方面的培训。各级卫健、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校医、保健教师的业务技能和健康宣教能力。学校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聘请专家学者为学生讲课,构建专兼职结合的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尽管近年来我省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省学校未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但是我省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你们提出的几个方面建议很有针对性,需要引起我们更为充分的重视。结合你们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卫健委、省编办、省人力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指导各地统筹协调、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健康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健康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持续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在全省校园和广大师生中倡导“健康第一”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促进全面发展。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深入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二是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人员配备,为学校提升健康教育和管理水平夯实基础。学校的健康教育以及近视防控等工作,校医是主要的业务工作力量。当前校医配备不足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总体编制紧张、待遇偏低,短时间内难以改观。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近视防控为抓手,指导督促各地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标准》有关要求,积极配备校医,配置相应的基础诊疗设备,建设标准的学校卫生室,加强校医的技能培训。对暂时不具备配备校医条件的学校,倡导利用社会、市场资源,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或业务托管、外包等措施来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确保师生健康。学校主动加强与所在社区的卫生机构联系协作,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师生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安全预防意识。签订委托协议的卫生医疗机构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经常性地定期在学校开展卫生工作和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将受托医疗机构在学校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同心协力抓好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建立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健康学校建设协作会商机制,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红十字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统筹推进学校健康工作。协同省卫健部门持续开展全省校园卫生健康行动,加强学校卫生执法检查和卫生监督。协同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协同省卫健委、省爱卫办研究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争取2019年底前完成“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标准修订工作,整体提升学校健康工作水平。 四是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开发心理危机科普视频,通过省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统一收看,推进亲子辅导工作。加强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向全省中小学下发《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指导各地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筛查。开展重点区域的心理危机识别与筛查工作督查,确保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制度落地。开发建设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管理平台,争取于2019年完成试运行,实现对全省中小学危机事件的动态跟踪与管理。继续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建设及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达标工作,至2019年底新增200个示范点。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引领学生“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学生精神,温润学生心灵。 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监督和检查,形成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继续将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健康浙江”考核指标体系等,完善考核指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加强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教育督导,纳入省人民政府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健康浙江指标体系考核。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学生近视率下降幅度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以及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优秀的市、县(市、区)予以表彰,对未实现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目标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继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小手拉大手、大人小孩互监督,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提升、一起健康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何邦键,电话:0571–88008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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