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45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246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8-0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预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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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9〕24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据气象部门信息,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已于8月7日23时加强为超强台风,8月8日14时其中心位于象山县南偏东方向约730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5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25百帕。预计“利奇马”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将于8月8日夜里进入东海海域,并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8月10日白天在我省中北部一带沿海登陆,或紧擦我省沿海北上。受“利奇马”影响,8月8日夜里开始我省沿海地区有阵雨,局部大到暴雨;8月9日至10日我省大部地区有大雨暴雨,其中东部和北部地区部分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 省防指已于8月8日11时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III级,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要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台风动向,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要求和各地气象预警等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值班护校力量,做好防大风、暴雨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提醒,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重大损失。特别要加强留校师生服务和后勤保障,做好防范学校内涝的应急准备,确保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加强学生实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户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提醒,及时离开台风影响区域;加强学校维修、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安全。 受台风影响造成在校师生伤亡、校园进水、建筑倒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值班室报告。省教育厅值班电话:0571-88008999,传真:0571-8800876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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