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浙江省平安办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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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高校平安校园建设的持续动力,推动各高校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平安办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1031368611@qq.com 2.传真:0571-88008696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校安处(邮编:3100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 附件:浙江省平安办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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