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305 | 文件编号: 浙教规〔2019〕42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6-06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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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规〔2019〕4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指导各地科学统筹中小学校资源配置,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牵头编制了《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评估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部门对照《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评估导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规划请于2019年8月底前报送我厅规划处,并按程序通过当地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联系人:省教育厅规划处楼文嵘,联系电话:0571—88008905。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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