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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357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20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06-1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9〕20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19年下半年有关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培训要师德为先,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突出师德培训,并融入到各个学科培训中,营造争做“四有好教师”、成为学生“四个引路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统筹谋划各类各层次教师培训。按照分层分类施训要求,加大培训项目开发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薄弱学科和小学科教师的培训项目开发,拓展优质培训资源;鼓励各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专题内容培训。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教师师德修养提升、知识能力水平提高为目标,科学设计、精准实施培训项目。创新培训模式,探索区域合作统筹、线上线下混合、“人工智能+”等多种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二、切实加强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培训实效 

(一)严肃申报培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面向全省的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位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四个班期。各培训机构要以本机构的专业特色来申报培训项目。

(二)严肃培训项目的承诺。经审核公布的培训项目必须按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作较大调整的,须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参训学员作充分说明取得理解,且允许学员退选。具体培训课程表须在培训项目开班前5日在培训管理平台上公布。

(三)严肃培训资金管理。各教师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计〔2018〕88号)有关规定制定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中必须明确总收费标准以及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各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四)严肃培训纪律。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级中心的作用,加大抽查和监控力度,凡涉嫌违规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均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浙师质监〔2014〕4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浙江省教师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平台”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94号)有关要求,做好培训过程质量监控及相关数据的录入。

三、培训单位与项目数量

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省的培训项目申报,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限报80项,其他高校和面向全省开展教师培训的培训机构限报60项,承担远程培训的机构限报40项。认定资质不满一年的培训机构限报10项。鼓励各省级培训机构重心下移,与市县区开展合作,定向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各地项目数上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四、加强薄弱领域教师培训

为加强对幼儿园园长、乡村及民办幼儿园教师和特殊学校教师的培训,2019年下半年将委托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开展针对以上4类教师的培训,其中幼儿园园长、乡村及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各2个班期,特殊学校教师1个班期,每班期60人左右。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一)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各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28日;各级教育局的培训项目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1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培训项目举办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12月31日。

(二)更新教师数据信息。各地教育局要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时更新维护“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中教师的相关信息。各校(园)录入、更新维护教师数据库的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9月5日。

(三)教师自主选课与审核。教师自主选课分两轮进行,包括自主选课、学校审核,以及培训机构复核三个环节。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月5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19年9月14日—17日。凡第一轮未选课或第一轮虽选课但学校审核为不通过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

各地教育局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学校、教师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选课、审核等工作。各地要为薄弱领域教师参加培训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支持和要求相关教师参训。各中小学校应加强对教师选课的咨询和辅导,尤其要加强本校教师90学分及以上培训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引导教师有针对性、有序地选择参训时间和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有效性,缓解工学矛盾。具体项目申报、教师选课和培训实施的进程安排详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培训专家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培训机构在申报项目时,务必将方案中涉及的培训授课专家基本信息录入平台。需录入的基本信息字段要求可从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下载。

(二)教师选课期间,“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将同步开放教师选课入口。教师可通过微信关注“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教师培训选课入口选择培训项目。

(三)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均可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专栏中下载。2019年下半年培训项目申报书已作调整,请使用最新模板。已分配登录账号的教师培训机构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培训机构的登录账号等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培训项目申报和自主选课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宋宁宁、姚安娣,电话:0571–88218092;省教育技术中心孙帆、王晓冬(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71–87881637、88887059;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王晟,电话:0571–88008925。

 

附件:2019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进程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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