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216 | 文件编号: 浙教规〔2019〕2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4-2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学校名单的通知 | ||||
|
||||
浙教规〔2019〕21号 各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教计〔2016〕50号)和《独立学院验收工作办法》要求,在举办者同意、独立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专家组评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同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通过2018年度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现予公布。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4月1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