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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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具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了《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箱:cc020750@163.com; 2.传真:0571—88008880;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邮编310014)。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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