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6903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35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12-1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认定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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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9〕35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经高校申报、专家认定、公示等环节,并报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认定2019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13个(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牵头高校和智库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人才培养、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各牵头高校应落实智库建设经费,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上一年度智库建设情况自评报告。省教育厅将对智库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评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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