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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524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24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10-1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防台抗台和查损恢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9〕24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利奇马”于8月10日1时45分左右在台州温岭市城南镇沿海登陆,对我省产生重大影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防指的科学指挥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此次台风防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台风已穿过台州,向西北移动,预计穿过绍兴、杭州、嘉兴后离开浙江,强度逐渐减弱。根据8月10日上午省委省政府防台工作分析会商会议精神,现就继续做好防台抗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战斗状态。根据气象预报,台风“利奇马”对我省的影响还在,特别是对绍兴、杭州、嘉兴等地的影响还有可能持续一段时间,战斗尚未结束。各地各校要继续保持警惕,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根据“工作目标不变、Ⅰ级应急响应不变”的要求,保持战斗精神,及时关注当地的风情、雨情、潮情和汛情,按照防台抗台的既定部署,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尽力减少学校财产损失。

二、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台风已经经过的台州、温州、宁波等地区,要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抓紧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查损报损和灾后恢复工作。各类人员进入校园校舍前,必须先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查险工作,重点排查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校园内涝等次生灾害,发现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相应的排险和防范措施;要切实加强对破损校园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受损严重的要制定专门修复方案,确保不影响正常开学;要加强校园卫生防疫,积极争取当地卫生疾控、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切实做好饮用水和食品安全检查、浸水区消毒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施工工地复工前要切实加强安全检查,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台风影响结束后,各地各学校要普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校要继续按照《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要求和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受灾地区和学校要及时、准确统计和上报财产损失情况,做到不瞒报、不虚报。防台风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次台风防御工作情况,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的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工作、经验教训、受灾损失情况、灾后恢复情况等)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报送邮箱:xa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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