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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002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01-0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活动节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9〕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教育部自2017年起举办《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活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集中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中国教育电视台在相应的节日时间面向全国观众播出了优选的节目,社会反响很好。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继续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见附件),面向全国学校启动活动第二季节目的征集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发动,安排专业指导教师,积极创编和报送优秀节目,面向全国充分展示我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和风采。如有其他节日主题的节目,也可报送,鼓励长期报送。

一、节目要求

(一)节目内容要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突出浙江特色。要直接反映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成果,反映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并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节目类型为群体性节目,包括以班级甚至年级、学校为单位的群体性学生展示节目、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社团节目、高水平专业体育艺术院校(系)节目。

(三)节目形式可以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传统体育、广播体操、大课间展示、体育艺术公开课和非遗项目等。

二、报送方式

活动采取网络自主申报的形式,各学校可登录报送网站(网址为http://chuancheng.cyol.com),注册用户,填写相关节目信息与联系方式,上传节目视频。节目视频格式可为mp4或mov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节目遴选主要看节目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节目审核入选后,中国教育电视台将组织专业拍摄团队前往学校进行统一拍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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