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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8-02562 文件编号: 浙教办师〔2017〕3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8-05-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及五类专业教育实践实施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师〔2018〕3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要求,省教育厅在总结以往师范生培养经验、调研各高师院校开展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及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职教育和特殊教育等五类专业教育实践实施指南的试行稿。现予印发,请各高校根据教学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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