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关于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义乌市教育局在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时,针对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视力条件有关条款如何把握的问题,要求省教育厅给予指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1.电子邮件:zjsjytsfc@sina.com

2.传真:0571-88008925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师范处(邮编:3100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6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