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2017-00033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7〕27号 | 发布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02-2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高校师生受通讯网络诈骗案例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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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7〕27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 、区)教育局: 随着通讯网络的快速发展,通讯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高校师生是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主要受害群体之一,为加强对高校师生预防通讯网络诈骗知识的宣传教育,省教育厅会同公安部门对涉校通讯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对学校师生受害最多的六类通讯网络诈骗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建议。现将典型案例分析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杜绝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在校园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防骗意识和能力。要从知识与技能入手,着力提高学生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能力。要注重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使广大师生掌握各类诈骗的特点和防范要点,增强识别和分辨能力。高校已陆续开学,各校要在学生返校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教育,发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开展多形式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进行的非接触型诈骗活动。要注重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使广大学生掌握各类诈骗的特点和防范要点,增强识别和分辨能力。提醒师生遇到要求转账、提款等涉财型诉求时,既不贪图不义之财,又不轻易被对方编造的谎言所吓唬。必要时学校要主动为师生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师生的防骗意识和防骗技能,把涉及师生诈骗案件高发的势头降下来。
二、进一步强化动态信息的掌握,建立健全预警应对处置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师生信息员队伍,落实责任,加强培训,增强对各类通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力和敏感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关注,对学生接收到的异常短信、电话、邮件、链接等帮助进行辨别,对学生异常的转账、支付、消费等行为争取早发现,早劝阻,早报告,尽力避免发生被诈骗案件。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和异常支付行为,把握通讯网络诈骗的类型与特点,提高甄别和防范能力。对校园网络贷款行为也要进行风险警示教育,及时引导,对新出现的新型诈骗手法要及时预警并加强关注,同时对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此外,各高校要加强校园110指挥中心建设,对师生无法辨别真伪的求助事项及时提供帮助。加强校园内银行网点、ATM机等设备的监控管理,一旦发现异常行为的,第一时间派出校卫队员进行应急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由于通讯网络诈骗专业性强、发展变化速度快、形式多样,涉及的部门又较多,需要各部门协同处置,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订综合性的整治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高校要加强与公安、银监、网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在他们的指导下,提升主动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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