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教师队伍
索引号: 002482082/2017-02510 文件编号: 浙教人〔2016〕17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7-02-1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温州市郑一舟等51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人〔2016〕174号

温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温州市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2016年12月28日评审通过,你市郑一舟等500人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刘静等3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资格,钱呈祥具有高级实验师资格,刘添梁等15人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用人单位要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附件:2016年温州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31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