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7-02510 | 文件编号: 浙教人〔2016〕17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02-1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温州市郑一舟等51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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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人〔2016〕174号 温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温州市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2016年12月28日评审通过,你市郑一舟等500人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刘静等3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资格,钱呈祥具有高级实验师资格,刘添梁等15人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用人单位要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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