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456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6〕8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06-2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省属高校教育收费项目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施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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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6〕88号 各省属高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扩面及深化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财综〔2016〕19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省属高校教育收费项目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施应用工作,经商省财政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系统对接 省财政厅组织开发了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适用于一般执收单位开展执收业务使用的“通用版执收业务系统”。“通用版执收业务系统”提供在线填开或批量导入缴款单,缴款二维码生成和打印,缴款单应缴、已缴、未缴的实时汇总及明细情况查询;提供财政票据在线填开(按需开票)及自动核销;提供向缴款人发送缴款通知短信发送等功能。该系统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并免费提供各执收单位使用。 若“通用版执收业务系统”无法满足单位个性化需求的,执收单位可按照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接入标准,升级改造和对接开发本单位的个性化执收业务系统,实现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二、工作要求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既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的有效措施,对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又是优化民生服务,提高收缴效率,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的有效途径,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对接、联网测试等工作。 三、其他 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计财处张应敏联系(电话:0571–88008903)。涉及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业务要求及系统对接方面问题,请直接联系以下人员: 业务方面:省财政厅综合处程文德 电话:0571–87057610 技术方面:省财政厅数字中心聂勇 电话:0571–85160657–111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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